覃楚英:公开收费公路账目只是第一步

2011年10月19日 06:23   来源:中国经济网   

    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已于8月底结束,按照要求,各地摸底情况近期将对外公布。截至昨日,至少已有北京、上海、山东等12个省份公布了收费公路摸底调查结果。根据调查结果,12省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7593.5亿元。收费公路去年收费额1025.7亿元。(10月17日《新京报》)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路收费账目混乱不清,收支状况从未向社会公开过,收费和运营情况始终未做到公开透明,这不仅造成了公众对收费公路的强烈质疑和不满,也使全国各地出现了不少超期公路收费站贪婪地从过路车辆身上攫取费用。

    颇为令人欣慰的是,从今年6月份起,国家五部门开始对全国收费公路进行空前规模的专项治理。国庆期间,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向社会郑重承诺,收费公路向社会公开收费与运营情况。如今,全国有12个省份公开了收费公路账目,这无疑是配合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的一项给力举措。    

    然而,收费公路账目收支要真正让老百姓看得明白,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落实。也就是说,地方公开收费公路账目,只是迈出了收费公路信息公开的第一步,接下来还有很多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

    首先,公开内容仍需细化。尽管从12个省份公布的收费公路信息来看,已经包括了债务余额、银行贷款余额、收费额、还贷额、养护支出、运营管理支出、税费支出及其他支出等信息,但笔者觉得,这个公开信息表里还应当包括哪些还贷公路已经还清了贷款,还要公示哪些收费公路已经超过了收费期限,哪些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违规及某条公路上的哪几个收费站应当撤销等信息。对于这些信息,应当在交通部网站建立专门的网页,通过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一目了然。

    其次,还要引入社会监督和人大监督机制。根据以往经验,我们不能迷信于各地职能部门的自觉性,譬如,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三公消费”的问题上,要么不公开,要么就是随便弄个宏观统计数据做做样子。从这些交通部门公布的信息来看,也大都是各地“自说自话”。基于此,不妨在交通部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为公众和网友提供必要的举报平台,让普通老百姓来监督信息公开。

    第三,审计要及时跟进。对于此次公开的收费信息,公众不仅质疑交通部门债台高筑、蜗牛般的还贷速度,更对公路养护和运营成本支出表示怀疑。譬如2010年,北京收费59.77亿元,养护支出8.75亿元,运营支出10.7亿元,而上海收费38.37亿元、养护支出7亿元、运营支出 4.39亿元,这两地虚高的成本,有没有变成部门福利以及官员挥霍的财源?这还需要审计部门及时跟进,进行查证后对社会做出说明。

    此外,对拒不公开收费公路账目的部门,要严厉问责。目前,还有一半以上的省份未公开收费公路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属于政府重点公开的信息。毫无疑问,收费公路收支账目不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而且属于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该条例同时规定了“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的处罚规则,“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惟有严格执行既有的法规与制度,才能倒逼职能部门乖乖地公开收费公路账单。(覃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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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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