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就是支持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自身要积极转型升级、提升经营管理效能。各地也要继续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把支持民营企业政策的“暖意”转化为发展的“暖流”。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达18086.48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37%,同比增长3.93%,10余年间增长超4倍。
这是一组十分耀眼的数据,折射出民营经济给中国发展带来的强劲动力和无限可能。民营经济被视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最活跃因子”,商品、资本、要素、劳动力、技术等市场的建立和完善,都离不开民营经济的贡献。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区域经济的活力之源。从浙江、广东乃至全国各地的发展经验来看,哪里的民营经济发达,哪里的经济就充满活力。
自改革开放的号角吹响以来,40多年来,民营经济为我国创造了重大价值。民营经济的繁荣,不只关乎衣食住行、线上线下各种消费,更联接着亿万人民的生计着落与生活质量。从行业分布来看,目前以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代表的服务业集中了大量的民营经济主体,这些行业反映了我国商品市场的活跃和消费需求的增长。
民营企业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民营企业能够迅速调整战略、优化业务,维持就业岗位。此外,民营企业涉及我国传统制造业几乎所有层面的生产制造环节和物流配送环节。从稳增长来看,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离不开民营企业的发力。技术创新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而民营企业在这方面的表现尤为亮眼。2019年以来各类高新技术产业新设民营企业占比均在九成以上,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占90.2%、高技术服务业占93.3%,民营经济在新兴产业发展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就是支持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近年来,中央和各地在政策层面持续“加码”,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新发展。
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到民营经济发展局设立,从畅通民间投资问题反映渠道到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瞄准民营企业的痛点难点,一系列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协同发力,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家专门制定一部法律,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展示出党和国家坚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必将极大提振市场信心。
民营经济大有可为。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能达到今天的规模和水平,非常不容易,可谓是“十年磨一剑”。当前,高质量发展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民营企业自身也要积极转型升级、提升经营管理效能。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还要加强自主创新,在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当然,各地也要继续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把支持民营企业政策的“暖意”转化为发展的“暖流”。(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莫开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开放投稿,原创评论、理论文章可发至cepl#ce.cn(#改为@)。详见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征稿启事。
相关文章:以高质量立法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良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