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有了新的进展。10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贯方针和明确态度。草案的丰富内容以及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生动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是开门立法的又一次重大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鲜明提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强调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作出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改革开放的实践来看,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是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营造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有利于更好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以良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重大,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