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胜:谁给了网络谣言孳生的避风港?

2012年04月02日 0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当人人都有在网络发声的权利时,就需要网友在面对信息时有辨识真假的能力。事实上,网友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去分辨什么是事实,什么是谣言。面对网络谣言四起,动辄就让网上“热点”不断,一段时间过后又发现是无聊的恶搞,这样的情况频频出现时,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保护最广泛网友的信息浏览权不被谣言侵扰。

    如果从1999年中国互联网第一次“烧钱时代”算起,十多年来,中国互联网上的谣言从未断过,网友和中国社会深受其害,却总是应对乏术。

    中国互联网起源于论坛(BBS)时代,那时的网络谣言就时隐时现,不过受网友数量限制,那时网络造谣的影响力还不是很大。其后,博客(BLOG)时代,网络谣言开始愈演愈烈,个人信息发布平台初见雏形,个人掌控信息的能力不断扩大,网络谣言的危害性也随之加大。2010年进入所谓的“中国微博元年”,微博客技术的大范围使用为网络谣言的传播提供了绝佳的平台,谣言产生和发散愈演愈烈,关系到现实生活和社会结构能否正常的进行,已经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了。

    归责于法制滞后不甚公平。虽然互联网的技术进步超乎现实人们的想象,法律总是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但基本法理还是能够约束网友在互联网上的言行的。

    归责于网友自律不够也没什么实际意义。互联网上的谣言散布源目的性明显,都是为了伤害他人、扰乱社会稳定的结构秩序,趁乱谋取利益。要求造谣者自律无疑是与虎谋皮;而转发谣言的网友大多是受信息不对称的限制盲目地相信谣言,误以为第一时间掌握了最新鲜的资讯随即散发,替造谣者遂了“心愿”却被蒙在鼓里,被人利用。

    到底是谁为网络谣言孳生创造了避风港?答案不言自明——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站,正是他们的不作为,使自己管理的公共平台成为造谣、散布非法信息的避风港。网络上,网友拥有信息发布权,但不是所有的信息都应该给出口,网站有责任更有义务做好信息把关人的角色。从中国互联网的历史上看,每次网络谣言满天飞,对网友和社会造成极大伤害时,细细查来,网站管理者都难辞其咎,往往都是因为他们疏于管理和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才让造谣者有机可乘。

    为网络谣言孳生提供避风港,是为了寻求“吸引眼球”、获取点击率、追求广告和商业利益,这一动机使网站管理者放弃了社会责任并怠于履行法律义务。在恶果不断显现的严峻时刻,该是让一些网站承担责任的时候了。(金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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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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