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房价上涨的“特殊论”是站不住脚的

2012年07月20日 06: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6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虽然房价同比下降的城市仍在增加,但是从更能反映房价走势的环比数据来看,6月份房价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显著增加,使房价上涨城市数量9个月以来首次超过房价下跌城市数量。其中,25个城市新房价格上涨,31个城市二手房价格上涨。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于关键时期,调控任务还很艰巨。( 7月19日《京华时报》)

    很显然,6月份房地产市场变化的速度,已经超出了人们的预期。回想今年第一季度时,楼市“天气”还是冷嗖嗖的,孰料进入6月,市场形势竟然发生了如此大的“逆转”。

    自打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实行调控以来,每有“逆转”或者说房价反弹上涨时,有关部门或专家学者总不免要跑出来“分析”一番。“分析”固然可以,问题在于多是王顾左右而言他,犹抱琵琶半遮面,很少面对现实,更难切中时弊。什么“已经遏制住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啦、什么“调控是一个长期漫长的过程”啦,什么“只要抑制了投机炒房行为就是不小的成果”啦,等等。给人的感觉好似在安抚人心,更像为地方政府开脱。房价到底降没降、降多少倒在其次,这般“分析”究竟“你是谁,为了谁”不得而知,但由此干扰甚至动摇了地方政府的调控决心,则是不言而喻的。一些地方本就对中央的调控有抵触,这么一“分析”,本就不紧的调控就难免进一步放松。恰似给瞌睡的人送了个枕头,正巴不得呢!

    对于6月份诸多城市房价出现上涨的新变化,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马晓明分析认为,“6月份一些城市房价环比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并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把房价上涨归结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似乎有“只见树木”之意,甚至有混淆视听之嫌。

    道理在于,既然说是“特殊”,那就不具普遍意义。因而房价上涨,也就不是调控的必然结果,而是由于一些特殊因素造就的。进而言之,房价上涨,与调控无关,与“特殊”有关。显然,这样的论调不足为信。纵然有其合理成分,但只要出现房价不降反涨,就是调控的败笔,起码是调控不力所致。这是与中央的调控精神相左的。

    事实上,这么些年,调控究竟取得了多大的效果?房价降了多少?有关部门不愿讲,地方政府常回避,可公众心理都有杆秤。那就是温总理讲的,一些地方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然处在关键时期,调控任务还很艰巨,必须坚定不移做好调控工作,把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性需求作为一项长期政策,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绝不能让房价反弹,造成功亏一篑的局面。

    实践表明,光靠领导表态,效力有限,调控精神要想转化为执行力,还需相关细化文件予以保障,更需各级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地却落实,还需建立考核、问责机制。鉴于此,目前调控的政策效果正在减弱,在“加强楼市调控依然任重道远”这样的现实语境,如果非要“分析”,那就该实事求是,言归正传,切莫再以“特殊”之类论房价上涨了。否则,白费点嘴舌事小,转移了视听以致影响了调控,事可就大了。应当明确,千条万条,房价回归合理是第一条。在此面前,任何理由,任何“特殊”,都是站不住脚的,都是不该摆到台面上的。(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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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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