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杠杆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保证资金流循环畅通、经济生机盎然,不可避免地会利用债务杠杆。小到企业做大做强,大到国家推动宏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都少不了利用债务杠杆。
作为今年一揽子增量政策的“重头戏”,我国最新亮出的12万亿元地方化债“组合拳”正在加快落地。截至12月5日,已有23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发行再融资债券,合计发行14595亿元,发行进度占2024年额度的73%。
杠杆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保证资金流循环畅通、经济生机盎然,不可避免地会利用债务杠杆。小到企业做大做强,大到国家推动宏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都少不了利用债务杠杆。因此,不必带着有色眼镜看债务,而应基于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和现实需要看债务。债务融资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正确地认识债务融资、适当地利用债务融资。
债务在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不少积极作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成了大量有效资产。各地政府债务支持建设了一大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很多资产正在产生持续性收益,既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也是偿债资金的重要来源。但也要看到,当前一些地方隐性债务规模大、利息负担重,不仅存在风险,也消耗了地方可用财力。过高隐性债务形成的巨额利息已经成为一些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阻碍。为进一步摸清“家底”,2023年末,经过逐个项目甄别、逐级审核上报,中央确认全国隐性债务余额为14.3万亿元,并要求在2028年底前全部化解完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2万亿元地方化债“组合拳”应时而出。
12万亿元地方化债“组合拳”的关键是“置换”。“置换”并不是减除地方政府的偿债责任,而是通过发行期限结构更加优化、利率更低的地方政府债券,逐步替换以银行贷款、公开市场债券、非标债务等形式存在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此推动隐性债务显性化,地方债务管理更加规范透明。地方政府仍然是还债主体,承担还债责任,只是还债期限更优化、利率更低,短期还债压力也能得到缓解。债务置换以后,偿债主体不变,这不仅能有效避免地方政府持续“借旧换新”的风险,也可以让其“松一口气”谋长远、轻装上阵拼经济、腾出空间惠民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本轮12万亿元地方化债方案正是对有关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
化解隐性债务的最终目的是引导地方政府规范利用债务杠杆、强化债务管理,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是隐性债务增加的主渠道。因此,为避免隐性债务新增,就要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让平台公司由“融资公司”变为“投资公司”,成为促进高新科技公司的“伯乐”,成为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耐心资本。
越是面对复杂形势,越要善于在改革发展中解决问题。统筹抓好化债和发展,就要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债务风险化解,以化债为契机倒逼发展方式转型,在改革创新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化解债务风险中找到新的发展路径。(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乔瑞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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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力化解地方政府债务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