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坚持房地产调控 巩固阶段性成果

2012年06月07日 10:02   来源:中国经济网   

    针对近期媒体关于一些城市以“稳增长”为名拟放松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日前就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和下一步政策走向等问题强调,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6月5日新华网)

    5月,各地楼市成交活跃,当月30个重点城市的新建住宅成交量预计将刷新2011年1月调控后的新高。在房地产投资创新低、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被抑制的楼市刚需入市,部分城市放松房地产政策,开发商以价换量进行促销,楼市初现“回暖”。但是“回暖”犹如昙花一现,预计下一个高潮是在金九银十。

    从长远来看,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会放松。5月18日至20日,温家宝总理在武汉市就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并主持召开河北、辽宁、江苏、湖北、广东、陕西六省经济形势座谈会,温总理指出,要“稳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政策”。5月2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要“稳定和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要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只针对首套房的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表明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等调控措施未变。

    投资性需求如今不再是主导,与此同时,保障房压市加大了市场供给,对遏制高房价也起到一定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已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28万套,基本建成150万套,完成投资2470亿元。

    但我们不能盲目乐观,楼市还处于一个相当不稳定的状态,合理房价的目标尚未实现,房地产市场调控要维持现状压力很大。地方政府急需找到拉动投资增长与降低房价的最佳结合点,并杜绝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稳定和严格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关系民生大计。在确保经济稳增长的同时,各地应严格执行中央的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等措施不动摇,以引导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的形成,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成果。(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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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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