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路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必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均等化水平。同时应当看到,我国人口众多、发展很不平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依循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路径。
保基本,就是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和范围,做到覆盖全体居民。按照责任与能力对等、需求与可能结合的要求,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现实利益需要,“十二五”时期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可以优先确定在底线生存服务和基本发展服务两个方面,具体包括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福利救助服务等七个领域。在这些领域内,优先考虑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满足基本需求,再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提高均等化程度。
强基层,就是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设施和能力建设,形成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平台和网络。县、乡、村和社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是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网底和基础,长期以来由于投入不足,普遍面临设施条件差、人员水平低、服务能力弱等问题,一直是公共服务体系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强基层,就要重心下移,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切实增强基层的服务能力。
建机制,就是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范有效运转,实现可持续发展。向全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核心在保障供给,关键在形成机制。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激励与约束等关系,建立有利于保障供给、改善服务、提高效率的长效机制。具体来讲,应形成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为基础、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激励与约束并行、动力与压力并举、效率与效益并重的管理运行机制,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范围广泛、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服务供给机制。
根据这样的路径,在指导方针和目标设立上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大幅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福利救助服务的供给和均等化水平为主要任务,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深化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起统筹城乡和区域、覆盖全民、方便可及、高效低廉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当看到,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求支撑、财力支撑、体制支撑等远比以往坚实有力,以上目标经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