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与问题
“十一五”以来,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了明显成效: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国民教育体系比较完备;基本医疗保障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增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始建立;基本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乡有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覆盖全部行政村和20户以上已通电的自然村,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向社会免费开放;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失业、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供给能力不断增强。2010年,全国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约为2.8万亿元,比2005年增加两倍多。综合判断,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已具雏形。
但总体而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发展失衡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从供给情况看,尚未明确提出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和范围,公益性服务领域投入长期不足,历史欠账巨大,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从城乡情况看,农村公共服务严重滞后,可及性差。从区域情况看,不同地区公共服务差距比经济差距还要大。从不同人群情况看,城乡低收入家庭和社会困难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还不能得到充分保障。这些问题都与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直接相关,具体包括: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不健全,供给制度城乡二元分割,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条块分割且布局不合理,基层政府事权与财力不匹配,以及缺乏有效的评估监督机制等。
可见,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距离形成完整制度和达到均等化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的任务十分艰巨,仍需付出巨大努力。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