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共设施向社会开放是对纳税人的回报

2011年02月14日 07:07   来源:红网   慕毅飞

  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发改委的食堂,已经和正要向机关所在地的社区老人开放。北京的月坛街道,与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铁道部和国家海洋局等10余个机关,联合组建了月坛社区建设协会。今后,这些部委机关的礼堂、展厅、会议室、健身场所等,都可能为社区居民所用。(2月13日《新京报》)

  就说这食堂。机关食堂为机关服务,只有机关人员和他们的家属才能享用,这从来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在机关食堂所享用的好处来自哪里?这一点很少有人追问。如果追问一下,很容易发现:机关食堂的房子是不用付租金的,机关食堂的炊事人员是不用付工资的,机关食堂的水费、电费弄不好也是不计入饭菜成本的……所以,机关食堂的饭菜价格,肯定要比外面便宜。这样一种隐性福利,当然只能由机关人员享受。可戳破窗户纸,不难发现,这“当然”的福利,并不具备天然的合理性,因为所有这些钱,都是纳税人的钱。在现实生活中,哪些外人能进机关食堂用餐,哪些外人不能进,往往就凭你跟这个机关的关系,或者就凭你跟机关食堂管理人员的关系。那么,这福利还跟权力搭上了关系,那就更不合理。

  要求所有机关食堂向社会全面开放,有可能让机关食堂无法承受,那么,北京月坛街道的做法就值得借鉴。让社区的老年人,凭老年证办理机关食堂的就餐IC卡。允许附近的老年人共享机关的生活设施,分享这一部分福利,这不仅体现了对老龄化社会的适应,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怀,也体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这些开放的根本依据。2009年11月国务院民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意见》,鼓励社区内或周边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内部食堂等公共设施,则表明这一做法于法有据。

  食堂可以开放,礼堂、会议室和健身场所自然也可以开放;需要开放的,其实,还应该包括厕所。这对解决某些地方的“如厕难”,有着积极意义。

  与这样的开放同时应该做的,是改变某些机关依然存在的生活设施被无偿占用的现象。有些机关非值班所需的宿舍,有可能无偿提供给机关人员居家过日子,不仅没有房租,或象征性地只收一点极低的房租,还有可能免收水电费用。这样的隐性福利,同样极不合理。至于有些机关食堂,给机关人员提供免费的午餐,则无论这个费用是预算内的,还是预算外的,都非常不合理,无疑应该得到彻底的纠正。随着预算管理的日趋严格,类似的漏洞是有望得以杜绝的。

(责任编辑:李志强)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