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新国标一夜倒退25年,忽悠谁呢?

2011年11月29日 13:4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新闻背景:

 

    据参与乳品标准制订的专家表示,乳品新国标初稿由蒙牛、伊利及光明集团等起草。送审稿中菌落总数、蛋白质含量这两项关键性标准在国标出台前被“莫名”推翻,新标准被指“倒退”。(11月28日《人民日报》)

红网:操控“乳品新国标”也是一种行业垄断

    更令人担忧的是,任由乳业巨头操控国标,实则形成了一种垄断,今天敢篡改国标,明天就可以随意提价。专家也早已指出,“新国标降低标准最终将带来少数乳业寡头的垄断。一些以经营常温奶为主的大企业可收购更多原奶,从而有足够资源占领市场,而对质量要求更高的巴氏奶奶源进一步减少,最终影响市场拓展,加剧垄断。”

广州日报:国标制定本身也应“标准化”

    食品安全标准,表面看来只是一组数据。不过对专家而言代表了科学尺度,拷问的是权威;对企业来说则是生产所遵循的底线,拷问的是利益;对普遍大众来说是一条健康的保障线,拷问的是安全;而对政府而言是公共管理的工具,拷问的是责任。

山西晚报:乳品国标制订应经过充分博弈

    问题的关键不是乳品企业参与国标的制订,而是在重视乳品企业利益的同时,不能忘记公众的利益,这就需要在国标的确定过程中保证话语、利益的平等和对称——不能把乳品标准的起草交给乳品企业完成就了事,不能让很多标准不明不白地就修改,更不能让反对的声音最终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是应该保证公众的利益有其代言人,应该保证各方的意见有一个充分表达和博弈的过程。这个讨论过程的质量直接决定了国标最终的质量。

红网:乳品新国标,公共利益缺失下的博弈

    公共政策应该体现的是公众利益,而非少数人的特殊利益,这是起码的常识。而各种食品安全标准一旦出台,民众质疑声一片。除了信息不对称、信息不透明造成的不信任之外,相关监管部门是否做到了不被利益集团绑架,以公共利益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

中国网:被“绑架”的食品安全标准“害人害已”

     这一“害人害已”的结果,见证的不过是个“目光短视”的大企业绑架动机,映射的同样是监管部门的短视。“标准”降低了,监管起来轻松了,“皆大欢喜”了,但促进技术和行业进步了吗?一个“倒退”着走的“标准”是不是对新生事物不敢挑战的“懦夫”之举?一个让公众始终无法理解的问题是,国外一些标准制定者乐于“就高不就低”,譬如欧盟在发现奶瓶中含有致婴儿早熟的双氛A成份之后,就果断将该成份列为禁用成份,而我国相关标准长期“就低不就高”。害的是国内婴儿,但导致出口严重受损的却是国内生产企业。

千龙网:制定乳品标准的岂能没有个“标准”?

    或许有人会说,既然只是起草标准,而并非最终的确定,交给企业也无妨,只要后续的标准讨论能遵循标准制定的规范即可。这一定程度上其实也没错,然而问题在于,乳品标准由企业起草之后,相关的标准讨论与确定过程究竟如何,却并没有任何机制来保证起码的透明。标准诞生的背后,究竟经历了哪些程序,开了哪些会议,谁参加了,如何辩论,标准的条款确定,作为攸关各方利益的标准诞生,不仅应该事无巨细的公开,同样应该有明确的标准。

中国网:乳品标准不该被部门和行业利益绑架

    这一次《人民日报》旧事重提,特别是点名蒙牛等行业巨头影响标准制定过程,算是谈到了问题的症结。回顾起来,三聚氰胺事件后,为制定新的乳业标准,农业部和卫生部在制定权的争夺上非常激烈。而在之前因为行政条块分割明显,管理涉及的部分相当多,政出多门甚至相互抵触。最终,部门和企业利益平衡的结果就是,标准比以前更低。问题是,一个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最应该关心只该是安全。如果把产业发展、奶农利益和民生安全混为一谈,眉毛胡子一把抓,标准很容易被行业利益所俘获。

中国网:“国标”超短裙低到不能再低的时候

    专家都“看不懂”的新国标、挟裹着沸反盈天的民意,将呼之欲出的利益链,钉死在各色传闻的十字架上。据说,“内部待议稿上显示,巴氏奶标准初稿的起草单位是蒙牛乳业集团,生鲜乳标准由伊利集团起草,酸奶标准则由光明集团起草”——三分天下,各自为营。若这个说法属实,那么,“国标”的尺子就成为企业主宰度量衡的“怪胎”。有直接利益瓜葛的龙头企业何以掌管了初稿的起草权?

 

    CE编后语:

 

    细菌含量超出国外数十倍,蛋白质含量远低正常标准,一夜倒退25年的新国标,不由让人联想起当年的三聚腈胺事件。我们惊讶的是,屡经劫数的乳企们不仅没有进步,还整出了备受诟病的新国标,不免有忽悠公众智商的嫌疑。我们还担心的是,新国标之争以乳企的胜利告终,难保不会对其他行业造成连锁影响。几大乳企承载着公众的期待,我们企盼有一天,中国乳企能重新带给我们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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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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