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央企拒晒“三公消费” 民意不值得敬畏?

2012年07月26日 09:4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近日在其网站公布2011年部门决算,其中“三公经费”为空白,理由是没有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有人说,中央部门晒三公,央企笑了。央企笑了,也不是说央企幸灾乐祸,而是因为,中央部门那点儿三公经费,央企们根本就瞧不上。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平均每天的职务消费高达4万元,即每年职务消费近1500万元。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7月19日起,中央部门将集中公布201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有关数据。这也是中央部门首次公开行政经费数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是暂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义务的副部级中央企业,中邮集团作为全国各地经营性邮政公司的中央机构,也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中邮集团公布的“三公经费”虽然为空白,但仍是作为一个必须公开的内容来实施,说明央企公开“三公经费”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属于国家、属于全体人民的一笔储蓄。”国有企业不能将资产收入视为自已的。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占有大量公共资源,央企在享受“三公”待遇时,游离于政府和企业之间,如果作为支出弹性很大的“三公经费”交白卷规避,将使“三公经费”公开沦为“报表游戏”。

    “三公”的统计口径宜宽不宜窄,应明确央企无论是使用中央财政拨款还是国有企业资金,都是国家和人民的资产,都应该责无旁贷的公开“三公经费”。公开不是国家和企业秘密的问题,也不是技术的问题,而是政治决心的问题。

    我国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2007年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政务公开走上法制轨道,各级政府的政务公开不断规范和深化。近年来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要求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向社会公开。

    央企公开“三公经费”渐行渐近,中央要求今后各级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一律不许将超标准接待、食宿和购买香烟、高档酒、礼品的费用入账报销,就是一个明确的信号。日前,国资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联合发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列出12条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禁令”,从制度层面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职务行为进行规范。

    今年6月27日,审计署公布了对于50个中央部委及多家央企2011年的审计报告,披露了个别部委、央企滥用公共财政的诸多乱象。

    “三公消费”应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开,仅靠“禁令”和向职工公开职务消费情况远远不够。国企领导的薪酬和职务消费情况应向职工公开,并要向社会公开,将职务消费预算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并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所有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都要制定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严格报销程序,报监管部门备案。应建立厂务公开制度,除了公开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企业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等重大问题。

    “三公消费”本身存在,敬畏民意,应该如实全面向公众公开。只有真正重视民意、体察民意、敬畏民意,才能更有利于发展。如果拒晒“三公消费”,那么让人民群众如何监督?须知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才能有效地加强廉政建设。央企应公开“三公经费”,大型国企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也应公开“三公经费”,让它们受到来自公众的监督。而只有在广泛有效的监督之下才不会懈怠,才能有效遏制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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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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