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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来论激辩“按家庭征个税”:理想能否照进现实?

2012年03月27日 10:4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年巍

    编者按:

    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

    很多网友投稿到中国经济网评论频道,纷纷建言献策。



    质疑:按家庭征收个税只是空想

    中国经济网网友 许斌

    国内的个税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工薪税,主要与这个阶层的收入基本摆在桌面上有关。但实际上,这个阶层至少不能说是高收入群体。个人信息联网,说起来容易,操作上却极端困难,绝非短时间内能收获效果。因此决定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按家庭征收个税只是空想。

    但是直接提高起征点有现实可操作性,其理念基础是藏富于民,多征了一分钱的税,比之现行标准有更多人获益而无人利益受损,远远比在条件不具备时,画饼充饥似地奢谈按“家庭个人所税”的效果好。

    建议:应该先让个人收入透明

    中国经济网网友 张遇哲

    按家庭征税的前提和关键,在于建立一个透明的个人收入分配体系,让税务部门准确掌握每个人的真实收入和家庭负担。然而,目前我国许多劳动者的收入是采取现金交易,包括大量的“灰色收入”也都是如此,税务部门因此很难捕获这些收入信息;加之还没有建立起一种完善的收入申报制度,个人收入分配体系很不透明。

    在这种情况下,个税征收出现了劫贫济富的“逆向调节”。工薪阶层收入来源单一、实行代扣代缴制度,几乎透明的收入完税率当然最高;政府官员、国企高管、私营老板等特殊人群收入来源广泛,工资外收入和灰色收入往往要比工资高许多,这些收入被屏蔽了起来而没有征税,他们所承受的税赋在相对程度上反而比中低收入者低。

    希望:不妨尽快出台试点方案

    中国经济网网友 叶祝颐

    按家庭为单位申报个税符合国际惯例。为了保证税收负担公平、合理,不少国家在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问题上实行的是“夫妻联合申报”或“家庭申报”。比如,在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随纳税人申报状态、家庭结构及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没有统一的标准。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共有5种申报状态,即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丧偶家庭申报、夫妻单独申报及户主申报。纳税人根据各自不同的申报状态和个人情况,计算出起征点。

    我们现在正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就应该让所有的社会成员公平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中国人普遍有着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细胞,家庭是消费的主要单位,家庭整体收入水平将直接决定家庭成员的生活水准。因此,考虑以家庭收入征收个税也符合现实国情民意。对广大公众特别是家庭负担沉重的家庭来说,是件值得期待的好事。

 

 

  本文内容来源于网友向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的投稿,征稿邮箱:cepl#mail.ce.cn(#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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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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