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才有资格叫停劫贫济富的电信乱收费?

2012年02月14日 09:55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者按:

 

  近日,哈尔滨工商局启动“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行动,再次挑战电信行业按分钟计算的话费收取方式。哈尔滨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王绪坤表示,单次按分计算,我打1秒钟,你算1分钟,这显然违背公共利益。对此,电信部门回应,哈尔滨工商局无权“叫停”电信收费。

 

 

    电信按分计费玩儿的是劫贫济富的游戏

 

    中国经济网网友 张洪泉

    用所谓的电信业归口通信管理局来规避工商部门的监管,只是电信业的一个搪塞之举。通信管理局充其量就是从技术和准入等方面对电信业进行监管,而人事、资金等基本都是电信自己掌控。电信业作为一个企业,存在于社会之中,就要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管理。就像电信业的养老归劳动部门,用电归电业部门,纳税归税务部门,防火归消防部门,防疫归卫生部门一样,既然电信的工商营业执照是工商局给颁发的,就必须接受工商局的管理。

    多挣一分钱,都是装入电信业自己的腰包。现实生活中,那些“更多的是趋向于包月制、套餐制”的,往往都是有钱人,基本不太在乎资费问题。而认为计费单元越细越合理的,正是那些没有钱去包月搞套餐的底层民众,电信业现有计费方式剥削的,恰恰都是这些人的财富。从这个意义上讲,电信业按分计费,玩儿的就是劫贫济富的游戏。

    电信的“条例”大于国法?

 

    中国经济网网友 顾长风

    人民邮电报说,工商局叫停电信资费是越权执法。事实真的如邮电报所说吗?工商局真的越权执法了?我们且看一下到底什么是法,到底谁懂法,谁不懂法。邮电报给出的“法”是《电信条例》,认为电信业的监管部门是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叫不叫停资费由主管部门说了算,工商局无权干涉。但工商局作为市场执法主体,其执法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法律角度看,法大于条例,二者冲突,条例应该让位于法,所以一比就知道,谁懂法、谁不懂法。

    我们看到,在消费者投诉当中,对电信行业的投诉历来都是占比很高的,屡屡“荣登”榜首。在这样糟糕的情形下,如果作为市场执法主体的工商部门管不了电信资费,管不了消费纠纷,那么,请问消费者该向谁投诉?向所谓的电信业主管部门投诉吗?如果是,我们想问,电信主管部门何时处理过一起消费纠纷?何时为消费者主持过哪怕一次公道?从管理角度看,这岂不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到底谁有资格“叫停”电信乱收费?

 

    中国经济网网友 陈国琴

    既然声称工商部门无权“叫停”其乱收费的问题,那么,电信部门不妨站出来表个态,究竟谁有资格对其乱收费的问题进行“叫停”呢?而这个有资格“叫停”的部门长期以来又为何不站出来说句话呢?很显然,电信部门如此无理取闹的回应,也给了那个“有权”的管理部门一记响亮的耳光。

    公众享受1秒钟的服务,却需要承担1分钟的代价,电信部门如此这般“侵吞”数亿用户的钱财,日积月累已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也正因此,电信才会对其现有的收费方式“情有独钟”,难以割舍。试想,如果电信部门的官员到市场上买猪肉,买一两却要交一斤的钱,摊贩给出的行业“条例”是“按斤收费”,电信部门的官员又将作何感想呢?

    期待敢摸“老虎屁股”成一种风尚

 

    中国经济网网友 林萧

    俗话说:“老虎的屁股摸不得”,意思是老虎很凶猛,摸了老虎的屁股恐有性命之忧。电信作为垄断行业,执行“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收费”的规定,把它说成“收费猛于虎”也毫不为过。设想一下,全国每天有多少人使用电信通话,在这种“潜规则”下产生的费用无疑如同天文数字。工商局对电信进行质疑,不仅是站在为广大消费者维权的角度上,更打破了以往相关部门“抱团”、“推委”的固有模式。这样的做法实在弥足珍贵,因此能够拥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对于广大公众来说,他们不仅乐见工商摸电信的“屁股”,还期待工商更“给力”,最好能让电信这只“老虎”叫几声疼,从而让利于广大消费者。同时,我们也期待更多的监管部门敢于摸“老虎”的“屁股”。须知正义之举的背后站立着广大民众,当敢摸“老虎屁股”成为一种风尚,法治的力量才能不断加强,社会的文明程度才能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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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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