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全国人大财经委就收入分配结构问题进行的调研结论之一是,建议减轻竞争性行业企业税负,腾出空间给员工增加工资。(6月2日《第一财经日报》)
这一化税为薪的建议,减轻了企业税负,体现了政府让利于民,看上去的确很美。然而,具体操作起来,化税为薪对于企业员工来说,极可能变成画饼充饥。
劳动密集型行业,大多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的资本属私人所有,企业利润归私人老板支配。资本的逐利性,在民营企业表现得尤为充分,其生产经营的根本宗旨就是逐利的最大化,就是以低价劳动力赚取更多的企业利润。
从某种意义上,只要员工不是因为工资过低而大批离开企业,以至于影响了企业的生产,企业是很难主动给员工涨工资的。而企业员工为了生存,面对低工资大多选择了忍耐。因此,如果希望通过减轻企业税负,让企业给员工涨工资,无疑是与虎谋皮。
一旦企业减轻了税负,极有可能所减轻的税负进入了企业老板的腰包。有些企业有可能做出一些给员工涨工资的样子,比如税负减轻1000万元,拿出200万元用于增加员工工资。有人认为可以通过监督机制,确保所减税负全部用于给员工涨工资,事实上,企业完全可以采用工资发放两本账的办法,轻而易举的对付一切检查。到头来,化税为薪就成了画饼充饥。
解决企业员工收入过低的问题,关键是强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