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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待赋予税负“藏富于民”功能

2010年04月07日 14:04   来源:中国网   冬雪草
    据媒体对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税负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就企业性质而言,民企的税负明显高于国企;就行业来看,化工税负最高,交运设备税负最低;就区域来说,广东省税负最高,青海省最低。(4月6日《济南日报》)

    税负存在性质上的差别、行业间的区别、区域上的差异,这自然与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有关。凡是存在“差别、区别、差异”,就潜伏着“不公、不均、不合理”元素。其实,我国是一个高税负的国家。《福布斯》发布导读“全球2005税务负担指数”显示,中国税务负担排名全球第二高。在2007年发表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中,中国内地的税负仅次于法国和比利时,名列世界第三。去年底,《福布斯》推出了2009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内地紧随法国之后,位居全球第二。

    几年前,我国的税收增幅就大大高于GDP增长,现在依然如此。大凡是“高价格”领域都可见“高税负”的身影:“高车价”里有高税负,“高油价”里也有高税负,“高房价”里也有高税负……纳税人、纳税企业都成了“三高人群”。一个普通的中国工薪族,一辈子大概要缴多少税?对此,税务人员“告诉你”:按照目前的税费标准,一个普通的工薪族,如果购房、买车的话,一生要承担的各种税额将超过15万元。

    尤其在当下,“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还是最强音。高税负再不能“飙车”,相反要出台政策“减税”。我们既“患不均”,也“患过高”。不久前国务院出台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应纳税所得税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减少50%计入应纳税所得税。这是一个“减税”迹象。甚至有人从中乐观地看到,这是“藏富于民”之策。只有民富才能担当“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之责。

    早有有专家认为,高税负不利经济增长。税收政策除了具备调节和杠杆功能外,亟待赋予“藏富于民”的功能。很多人建议国家进行税制改革,少收点,让企业与老百姓多分点,尽快地刺激经济发展。税率高低,其实是“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与博弈,税率是否合理关系民众、民生。更有关专家指出,藏富于民,让利于民,才能造就真正强大的中国。只有强大公权力的国家,不算真正的强国,只有国家与社会一起发育壮大,于各有分际中彼此照应,适当联手,才能造就强大国族。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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