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慈善评奖为何摆脱不了“郭美美逻辑”?

2012年01月04日 1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新闻背景:

  新年伊始,中国慈善试图重振雄风。继“郭美美事件”调查报告出炉之后,我国慈善领域最高政府奖“中华慈善奖”也鸣锣开张。“中华慈善奖”共设立四类奖项,100个表彰名额。可是,让公众诧异的是,本届“中华慈善奖”设立了基本参评标准,如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

 

京华时报:爱心没有门槛评奖应有标准

    爱心没有门槛,这是不错的,评选活动却一定要有规则标准,否则反而体现不出评选活动的初衷。爱心本身难以衡量,这就更需要以规则来保证评选活动的公正性。比如说,一个人没什么钱却热心慈善,这值得致敬;一家企业每年捐赠数千万,这当然也值得致敬。但不能不承认二者还是有区别——前者是爱心可嘉;后者则使更多人受惠。硬是把二者放在一个奖项下,即便不能说不公正,至少也未恰如其分反映各自贡献。

钱江晚报:最具爱心奖,不可嫌贫爱富

    在慈善发达国家,既有巴菲特盖茨这样的“裸捐者”,在他们的影响下,更多的富豪和普通人则一道成为慈善沧海中闪光的一粟,最终得以万川归海。调查显示,发达国家的慈善事业85%的捐款来自普通百姓,约有10%的捐款来自公司企业,另有5%来自大型基金会。可见,最具爱心的是普通百姓,也包括公司企业基金会,当然也不能缺了富豪这一份子。

齐鲁晚报:慈善没有门槛,“慈善奖”可以有

    一亿元与一分钱之慈善,对受捐者来说,有实质的不同。要想把社会慈善事业做得更有效果,就必须激励掌握更多社会财富的人更踊跃地参与进来,使他们以多捐为荣。慈善在本质上也是一种财富的再分配方式,有促进社会公正的功能,民政部设置100万元的门槛或许也是为了鼓励有能力的人多捐。如果,只是从简单的理念出发做简单的评价,就有可能产生误导。

西安晚报:为爱心奖设捐款门槛让人寒心

    以“最具爱心”来定义慈善,来命名慈善奖项,是这个慈善奖最大的败笔,也是引起公众最大反感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命名,本身违背了慈善的原则,取悦了少数“大客户”,而排斥了有爱心的、本该是慈善应该尊重的大多数。其实,中华慈善奖在设定奖项的时候,完全可以用其他的名字,比如就纯粹以捐款数来排名,或者叫“慈善贡献奖”——捐款越多,对慈善贡献也就越大,这不会引起误解。而叫“最具爱心”,用捐款多少去定义爱心大小,就让人很不舒服了。

燕赵晚报:“最具爱心”不能以金钱来衡量

    减少社会的不公平是慈善的意义之一,慈善奖的评选也应将公平奉为生命,其评选可以设置一定的条件,但条件本身不应带有不公平的价值取向。年度捐赠要达到100万元以上,才有资格评选“最具爱心”奖,不但会挫伤大部分人行善的积极性,也让这项奖项的含金量大打折扣。都说“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才是正解。慈善奖证明,金钱也能买得到荣誉,买得到爱心。

红网:慈善奖评选不能是“论钱行赏”

    鼓励更多的富人参与慈善,对于慈善的发展,尤其是慈善资金的壮大,无疑是非常有效的。但是,慈善绝不是有钱人才可以玩和玩得起的游戏,如果没有普通人的参与,没有最广大公众的参与,任何慈善恐怕都难以维持长久。对富人的慈善行为当然应该予以表扬,对其热衷公益慈善的精神更应该予以弘扬,但是,相应的奖项设计必须与普通人的加以区分,避免名为“最有爱心的人”实为“最有钱的人”的现象出现。

中国网:“中华慈善奖”不能成为特殊群体的专利

    慈善的目的是为了消除社会群体之间的贫富差异,然而,捐赠资金100万元的门槛的设立却是在将贫富之间的差异数量化、指标化。不必讳言,这是有违慈善精神的。就社会影响而言,难免会产生这样一个理念——慈善,已经成为有钱人的游戏。穷人当然也可以做慈善,但是绝对评不上“最具爱心”。这会严重削弱大众的爱心。看到这样的现状,不知道会有多少人会望而却步。而一些本来有做慈善念头的公民个体,很可能会退避三舍。

 

CE编后语:

  其实,公众真正气愤的不是得不得什么爱心奖,而是慈善始终摆脱不了“郭美美逻辑”。这个逻辑就是金钱的逻辑,以金钱多少论爱心大小;也是权力的逻辑,以权力远近评影响力大小。如此逻辑,着实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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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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