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此前清理党政机关违规公车之后,昨日,财政部发文,要求对全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车进行一次大摸底,包括公车的数量、排量、价格、用途、费用等都将一一统计清楚。此次清查的方式主要依靠各级事业单位的自查。(《新京报》8月21日)
由于一些事业单位也有可能存在公车超编、超标等现象,因此,让他们进行自查,极有可能会隐瞒问题,随便填个表格应付一下了事。如果改由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清查,那这种作假现象就很难发生,摸上来的数据也就很难被注水或缩水。问题是,这种全面检查的形式好是好,但工作面广量大,很难在短时间内结束检查。所以,在一番权衡之后,财政部门还是选择了自查这种形式。
那是不是就这样听任下面的事业单位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填报自查表呢?当然不是,相信在自查结束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一定会组织抽查,如果抽中的单位出现弄虚作假现象,那单位领导肯定会被追究责任。
但是,能“有幸”被抽中的单位毕竟是少数,这也就是说,作假者出事的概率并不大,这很容易让一些公车配置问题特别严重的单位心存侥幸,下决心捂丑。很显然,想靠抽查来杜绝弄虚作假现象,是根本不可能的。
那怎么办呢?我们认为,用“自查——抽查——惩罚”这样的模式来对事业公车情况进行摸底当然可以,但必须要引入民意监督,让老百姓参与到这一工作中来,并辅以严厉的惩罚措施保驾护航。具体办法是,要求各事业单位在自查结束,将公车情况上报后,由上级部门将各单位的自查报告公之于众,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如有不实者,涉事单位领导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如此一来,乱填报者恐怕就少之又少了。
事实上,公布各事业单位的公车自查报告,不仅是为了防止这些单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也是为了防止上级部门包庇这些下属单位。道理很简单,如果各事业单位的自查情况被捂而不宣,那么,上级部门岂不是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下面的单位明明说谎,上面的“婆婆”却不点破,或内部处理了之,到时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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