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此前清理党政机关违规公车之后,昨日,财政部发文,要求对全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车进行一次大摸底,包括公车的数量、排量、价格、用途、费用等都将一一统计清楚。此次清查的方式主要依靠各级事业单位的自查。此前,中央多次发文清理公车,但多数都是集中在行政机关。截至今年6月,全国党政机关共清理出违规公务用车19.96万辆。(8月21日《新京报》)
财政部的发文是“自查”,查的又是事业单位的领导用车,对此,笔者实在难有太大的期望。要知道,公车改革多少年了,不仅是越改越多,而且是越改越豪华,费用更是越改越大。到现在,就连全力推动这项工作的纪检、监察部门,都不再好意思提公车改革了。因此,仅财政部一家行文的事业单位违规公务车清查,看似很美好,现实很严峻,结果更不容乐观。
在这里,笔者有个小小的建议,就是在基层事业单位广泛开展违规公务车自查的同时,中纪律、监察局和中组部应该跟进,出台一个干部用车规范。这样的规范要明确规定:县(市)级城市的正科级(含)以下干部不配专车,下乡办事坐公交车,城区办事坐出租车,单位养车的按出租车收费,谁坐钱谁付钱,驾驶员工资从收取的出租车费中提取,单位不得设立正规的驾驶员编制。地区(市)级城市的副处级(含)以下干部不配专车,到基层公务合乘单位公务车,城区公务的坐出租车。对违犯规定者,要允许和接受群众举报,只要举报查实,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就要动真格来处理,一次警告处分,二次留岗察看,三次辞退。相信再牛的老爷官,也不敢为了享受而冒天下之大不韪,和自己的饭碗过不去。
与此同时,还得严把单位财务报销关,许多基层单位的官员,打着招商引资等多种旗号和借口,一边拿着财政颇多的“车贴”,一边享受着公款报销的用车服务,让国家的公车改革,流于形式,近乎失败。让各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帐目公之于众,特别是招待费用的每一张发票,都复印出来,张贴到本单位进行公示,重新发扬和推行民主理财这一有效的制度,约束某些领导人漠视财经纪律的行为。如此,或许能遏制基层事业单位违规公务车逐年增多的怪相,才能有效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蔓延和滋生。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