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拍卖”为何总出现国有资产流失?

2012年08月13日 09:00   来源:大众日报   金海燕
    延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04年花363600元购进的“丰田佳美”中高级轿车,单位将该公车五年折旧后,在没有经过第三方评估,也没有公开拍卖的情况下,今年以1万元价格卖给了个人。(8月10日《三秦都市报》)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正在制定中央机关的公车改革方案,由此必将有力推动全国各地的公车改革。从专家透露的中央机关改革方案和各地已经试行的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现有的大量公车将被货币化补贴所替代,这种车辆将通过各种渠道成为一些人的私车。前一阵某地“拍卖”公车,43辆超编公车只卖出了35万元低价,曾经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质疑,后来当地政府解释说,这些超编公车都是一些破车,或者车型差,或者接近报废。如今更有2004年以36万多元价格买来的一辆公车,既没有评估现在的价格,又没能经过公开拍卖,几个人开了一个小会,就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私人。

    一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当年用36万多元买来公车,其规格已经大大超过了一般公车价格不超过18万元的规定,这样的公车自然不能说是“车型差”。至于使用的年份,从购买到出卖,连头搭尾(包括停用的时间)只有8年时间,如果是一辆私车,车主恐怕还要当成一辆新车一样保护。然而对于公车,据延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张振团说,这已经是一辆没有任何剩余价值的破车:“按照车辆折旧办法,一般为五年,将车的价值平均到每月里去,经过计算,到2009年底,价值全部折旧完毕。也就是说,这辆车已经到了报废年限。”如今能够卖出1万元,似乎已经是为国有资产“无中生有”地实现了“增值”。这样的算账方式,恐怕很难让公众接受。

    管理公车的人对公车的价值这样算账,不能不让我们担心在公车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如果公车拍卖都走这个路径,那流失的国有资产不知会有多少。如何在公车拍卖过程中减少资产流失,急需建立透明的交易程序和科学的估价体系。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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