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色基金会近日发起近20年来首次大规模义捐活动,称获捐资金将用于城市景观林带建设。让人意外的是,该消息一出,网友反对声成片,在拒绝捐款的同时,还直指政府部门绿化建设中的“浪费”和“不透明”现象。义捐活动虽已开始,但目前未收到任何捐款。对此,市绿委会回应称,绿基会发起义捐活动是支持城市绿化,并非因我市“绿化资金不足”。(8月1日《晶报》)
在慈善捐款领域,有一种现象似乎正在形成: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只图单方面付出,为求心安地献爱心,或是为了慈善尽义务,而是越来越关注慈善本身的程序正义性。关注慈善行使,成为一种权利。这不能归咎于人们的公共意识匮乏,相反,这或许正是社会进步与公民权利意识觉醒的表征。
以此观照此次“城建募捐遭抵制”事件,无论义捐是为了“支持城市绿化”还是因为“绿化资金不足”,城市绿化建设伸手向市民要钱,显然都缺乏足够的情理支撑。
一个显见的道理是,既然市民已经纳税,那么纳税额就理所当然应该投放于诸如绿化之类的公共建设上。倘若因为公共管理者未能善用这些款项,致使财政资金出现赤字,他们应该做的,是接受有关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法的质询乃至问责,而不是大言不惭地再次把手伸向市民的荷包。
即便是单纯为了“支持城市绿化”,人们也有权让公共管理者拿出账本,证明善款筹集与使用的合情、合理与合法性。倘若从公共资金利用到善款筹集、使用上,都缺乏足够的监督与清晰的账本,那么,市民对募捐感到疑惑甚至产生抵制情绪,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事实上,自从郭美美事件以来,严重透支的慈善公信力,让慈善不再是一种表达慷慨向善的态度,而更多成为一件需要斤斤计较的事情。在城市绿化建设总是处于一种“一把锄头挖几年”、“不停更新换代的树木总也长不大”的语境中,绿化建设支出是否存在浪费,资金使用是否太过随意与遮掩,本身就需要对市民做出说明。倘若公共资金使用乃至善款筹集、利用程序不能让纳税者心悦诚服,就要让人们为城市管理的缺陷埋单,这本身就缺乏程序正当性。因此受到普遍质疑和抵制,就不足为怪。
无论是纳税额还是善款,每一分一毛都是民生之重,需要我们锱铢必较。交出去的税、捐出去的款,不是“泼出门的水”。关注自己的财富流向,关注纳税额的利用,关注善款的使用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公民权利。在中国这样一个强调道德伦理正确导向的国度,做任何事情,总是把“目的”看得重于泰山,却往往忽视了过程与手段的正当性。但如果只有美好的愿景,却缺乏正当的手段,甚至公民应有的权利也在这个过程中有意无意地被忽视,那么,慈善募捐又如何以慷慨向善与公共精神匡扶人心?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