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套牌”是为“明查暗访”还是“权力撒泼”

2012年07月15日 07:07   来源:红网   大浪淘沙

  7月10日,网上爆料一位渭南市民发现自己的车牌被人套用,莫名其妙多出了好几个违章信息。最终这位车主找到了那辆套牌车,而且还发现这辆车就停在潼关县政府政府里面。(7月14日人民网)

  据媒体报道,潼关县的这辆套牌车居然是该县的一名副县长用车,而该车的九个违章记录,居然都是在高速或者西安市!当记者追问为撒要用套车时,该县政府办工作人员竟然宣称,“咱这个车是从市支队借的牌子,当时为了方便工作,下去明查暗访。”好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好一张伶牙利嘴。此事经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快报》报道不到1天的时间,就迅速被全国各大网站转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时之间,公车“套牌”成为了广大网民热议的话题和在网上跟帖、发帖进行口诛笔伐的“围殴”对象。

  一位副县长为何要套用市民普通车牌,动机何在?“套牌”车辆所用车牌从何而来?“丰田霸道”是否已超县处级配车标准?普通市民均知“套牌”违法,为何这位副县长对此“置若罔闻”?公车“套牌”行为到底是为副县长“明查暗访”提供方便,还是因监督缺失而导致的“权力撒泼”?……显然,出自该县政府办工作人员的解释难以给人信服的理由。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面对事实俱在的情况,与公车“套牌”有关的违法行为会不会受到处罚,相关部门会不会依法行政?这更是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结果。

  笔者相信,此次公车“套牌”事件终归会趋于平静,相关部门最终也会给出一个民众比较满意的交代。但俗语说得好,“风行于上、俗化于下”,作为国家机关,明知公车“套牌”违法而知法犯法的事必然有伤“人民公仆”的形象,也有损党委、政府的威信。但是,处理公车“套牌”,可别只打司机的屁股。按照我国的法律和党纪条规,公务员本该模范地遵守法律。公车套牌,不应只处罚司机,而应向坐在车子后面的人追责。没有领导的默许,公车会套牌吗?

  对于公车“套牌”事件的影响其实各位也没必要想得太坏,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或许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社会公众主人翁意识的逐渐觉醒和对公正公平的良好期待。更或许,这次事件说不定还能够成为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执政公信度的有利契机和切入点。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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