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出租车的违规行为,辽宁省沈阳市近日以地方立法形式予以回应。将于8月1日施行的《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其中对出租车空车待租拒绝载客或强行并客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堪称沈阳历史上对出租司机开出的最重罚单。(7月12日《京华时报》)
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在寒风冷雨中苦等半天,好不容易等到一辆出租车,要么呼啸而过,毫不理睬也不同情你那高高举起的手臂。要么拉下窗,问下目的地,然后掉头就走。遇上“文明”点的,笑呵呵地以“加油加气”、“交接班”、“修车”等拒载,末了客气地对你说声“对不起”,然后一踩油门扬长而去,让你一点脾气没有。
出租车对乘客挑肥拣瘦以各种理由拒载,一直是市民投诉的焦点话题。一边是投诉不断,一边是整治不止,有的地方为整治出租拒载,甚至动用最严厉的罚规,出租车拒载让其管理公司“连坐”,可出租车司机就是“三不怕”:不怕投诉、不怕查、不怕罚,该拒载时一点也不含糊。对拒载“顽疾”,多数人将问题看在了处罚力度不足上,于是就有了沈阳此次以立法形式严惩出租车拒载之新规,想必市民们会为此欢呼鹊跃,把心放在肚子里了吧,不过仔细一想似乎高兴得有点早。
对于拒载来说,无论是此前的罚款500元还是现在的罚款3000元,都没能走出取证难进而难执行这一盲区。在利益驱动下,加上公共交通运力不足,出租车司机有着拒载的心理冲动;在城市拥堵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出租车司机有拒载的客观理由。但不管怎么说,出租司机表面都不会承认拒载之现实,市民明知被拒载了,一肚子怨气,想投诉却拿不出确凿的证据,难道市民每次打车还得录像取证不成?如此说来,不要说3000元重罚,就是上万元罚款也没有什么可操作性,看似严厉的新规恐怕伤不了拒载者一根毫毛吧。
缺乏可操作性的法规无异于白纸上的老虎,连小孩子也未必吓唬得住。其实我们抱怨很多法条规定“执行难”,真正的原因是这些规定“难执行”。因为难执行,自然执行时就存在种种客观理由导致的执行难了。既然如此,整治出租拒载并非处罚力度不够,而是交通拥堵和公共交通运力不足,若这些问题不解决,劳神费力地去制订毫无操作性的法规,说是开错了药方倒是有点过了,说是把钢用在了刀背上,似乎一点也不为过吧。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