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1日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根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3月27日东方网)
《规定》的正式施行,等于是给出租车戴上了“拒载紧箍咒”,对于规范和治理出租车拒载行为,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无疑是非常有益的。
不过,也要看到,再好的制度,再严格的规定,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那么,这样的制度和规定就是一纸空文,一点实际意义也没有。这就好比唐僧给孙悟空戴上“紧箍咒”以后,如果唐僧不经常念“咒语”加以约束,戴不戴“紧箍咒”一个样,给出租车戴上“拒载紧箍咒”更是如此。
那么,如何念好“拒载紧箍咒”呢?笔者以为,对于交通执法部门来说,一方面要加大《规定》执行情况的执法力度,及时受理市民的拒载举报,对确认属实的拒载举报,要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处罚,让出租车司机望而生畏,维护《规定》的严肃性,而不能像以往那样,让出租车司机打个电话致歉就完事。
另一方面要强化道德教育。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处罚的目的在于约束出租车为市民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这就要求出租车司机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修养。而要实现这样的目的,单靠《规定》处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而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需要交通执法部门加强对出租车司机进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诚信的价值取向,比如利用出租车车载通信工具,通报宣传出租车司机中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的好司机,也可以在出租车司机中广泛开展助人为乐为主要内容的学雷锋活动,提升出租车司机的道德素质和服务水平。
还值一提的是,除了交通执法部门要念好“拒载紧箍咒”之外,广大市民也应该按《规定》进行拒载举报。据城市交通执法总队介绍,市民可根据以下情况判断驾驶员是否“拒载”:一是市民扬招,驾驶员停车后不载客;二是出租车正在路边待租,却拒绝载客;三是营业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此外,无论有没有坐上车,只要是司机先询问乘客去向,然后再拒绝的,即是拒载。但扬招不停车,则不属于拒载之列。
根据这些判断标准,市民遇到拒载时,就应及时向交通执法部门举报。正如交通执法部门所提醒,市民遇到拒载的情况,可致电12319投诉,最好能详细记录车牌、所属公司等信息,便于执法人员进行核实、取证。如此,戴上“拒载紧箍咒”的出租车才能真正在约束中视乘客为“上帝”。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