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五粮液进机场,其“罪”不在酒

2012年05月25日 14:03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新的宜宾机场将从翠屏区菜坝镇迁至宜宾市西北11公里处的翠屏区宗场乡进行重新修建。新建的宜宾机场更名为“宜宾五粮液机场”,建设用地约为4500亩,预计建设工期为3年。新机场远期按民航4D标准规划,并预留发展空间。(5月24日《华西都市报》)  

 


    


    
    五粮液机场会不会带来“酒污染”

 

    在一个文明社会,白酒广告的不受节制,本身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正因为酗酒对于个人身心健康甚至对于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一些有识之士、社会组织对于白酒广告的甚嚣尘上一直颇有微词,并对提倡无酒精生活,禁止白酒广告不遗余力地采取过行动。然而,宜宾市政府对此似乎全然不予考虑。

    
    机场命名“五粮液”疑似明码标价

 

    一般而言,政府所给予的政策、土地、资金等有形无形的扶持,当地龙头企业都会最大限度地获取;对于地方的一些建设配套项目、爱心工程,龙头企业也会积极参与并有所表现。五粮液此番获得机场命名不过是这种政企良好关系的又一次展现。正如宜宾市的回应,“五粮液机场并不是首家以企业命名的机场,早在去年贵州就以茅台命名机场并开始动工修建”,地方政府的这种情绪可以理解,但权力与资本过于紧密的关系,必然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环境。
    
    “五粮液机场”令人难以启齿

 

    从广告管理角度看,生硬地将企业名称塞入公共设施名称当中,迫使人们在使用公共设施时,不得不变相为企业打广告,明显有违“自愿、公平”的民事行为原则,事实上构成了一种广告宣传上的强买强卖。更何况,被强制宣传的还是“酒”这样一种特殊商品。依照规定,飞行人员不能酒后驾驶,醉酒的乘客也不允许乘坐飞机。这种背景下以酒类企业为机场命名,无疑显得十分不合时宜,也十分荒唐。

 

    企业冠名机场除了利益还有风险

 

    此外,还要看到其他风险。近年来,拍卖公共资源命名权的事时有发生,已经引发公共资源如何甄别经营权和公益权之争。宜宾机场更名为“五粮液机场”,连应有的说明和拍卖程序都没有,不能不令人担心。如果对公共资源命名权的无序使用成为趋势,会造成更多隐患。五粮液和茅台作为著名商标,毕竟凝聚了许多历史和人文信息,将其植入公共资源的安全边界还算高。如果群起效仿,一旦冠名企业出现经营丑闻或破产风险,这一“带动地方发展”的捷径,就可能成为地方发展的包袱。


    “五粮液机场”:命名的正当性不在于名字本身

 

    从国外看,企业冠名公共建筑并不鲜见,甚至以企业名成为地方也有先例。其中最著名就是日本爱知县的丰田市,该市原名举母市,由于此处是日本汽车大厂丰田汽车总公司所在地,后来由于地方人士不断请愿而更名。而据日本媒体报道,为了解救濒临破产的财政状况,位于日本大阪湾岸的小城泉佐野市于3月21日决定出售该市的命名权,包括市名、路名、该市的昵称、市政府的昵称,所有能够命名的市级名称一律欢迎企业标购,就连公务员所穿的制服,也准备仿照运动员的服装征求企业广告。
    
    五粮液机场:城市定位的自我“矮化”

 

    机场不同于公交车站,在大多数城市可能是唯一的。尽管坐得起飞机的人一般也知道“五粮液”的产地,但用一个地方特产来命名机场是“大题小做”的。已有网友调侃,按照这种“创意”,北京机场也可改名“二锅头机场”。那么,天津机场呢,是不是可以改成“狗不理机场”——这当然是由“五粮液机场”引发的“发散性思维”。

 

    公共资源冠名亟需立法规范

 

    城市公共资源冠名这一概念,目前在我国法律中并不存在。唯一可以套用的就是国务院1986年1月23日颁布并施行的地名管理条例。而其中“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所等名称,一般应与当地地名统一”等条文,已经很难适应今天的实际情况。同时,该条例内容笼统,缺乏细化规定,又没有处罚办法,不足以约束公共资源冠名行为。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机场作为社会公共设施,其名称的含义理应表现出地方的文化特色,而不能任由地方政府随意当作企业的广告牌。一旦开了这个口子,社会文化成为了冠名费的牺牲品,那么在面对更大的经济利益时,地方政府如何能够克制自己不去做更加出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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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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