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机场”:命名的正当性不在于名字本身

2012年05月25日 09:06   来源:武汉晚报    堂吉伟德 职员
    机场为什么就不能命名为企业名?一则,从程序性上讲,此命名是经过四川省政府立项,国务院批准,在命名程序上符合《地名管理条例》法定程序。虽然有“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的法定要求,但却并非必经程序,也不具有强制性;二则,从目的性上讲,宜宾以五粮液立市,打造属于地方特色的标志建筑也属题中之义。其三,在之前有茅台命名机场为先例的情况下,“五粮液机场”不过是效仿和跟进。

    从国外看,企业冠名公共建筑并不鲜见,甚至以企业名成为地方也有先例。其中最著名就是日本爱知县的丰田市,该市原名举母市,由于此处是日本汽车大厂丰田汽车总公司所在地,后来由于地方人士不断请愿而更名。而据日本媒体报道,为了解救濒临破产的财政状况,位于日本大阪湾岸的小城泉佐野市于3月21日决定出售该市的命名权,包括市名、路名、该市的昵称、市政府的昵称,所有能够命名的市级名称一律欢迎企业标购,就连公务员所穿的制服,也准备仿照运动员的服装征求企业广告。

    所以,企业名成为公共建筑名称并非不可接受的事实。对于公共建筑命名,正当性之问,不在于名称本身,而在于这个命名是如何而来,是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以及考虑过公众愿望没有,有无征求意见,是否保持了命名公益性等等。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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