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温和”上调应开启电价改革的惠民时代

2012年04月27日 14:5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6月1日起,中国将实行阶梯电价。目前,陕西、山东、山西、湖北、天津、江苏等地已发布听证方案。其中陕西的首档电量最低,为每月120度;江苏首档电量最高,为每月204度。(4月26日《新京报》)

 

 

 

 

 

阶梯电价让百姓心里七上八下?

 

阶梯电价:能上不能下?

    阶梯电价的实行虽然无法让居民短期收益,但无疑从长远角度看,有利于缓解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确有实施的必要。只是我们从来都不缺好政策,缺的是如何真正体现政策在奖惩两端的力量,让国家利益、长远利益能够与居民的现实利益达成统一,并真正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阶梯电价如何体现“阶梯性”

    在底部更多考虑民生,意思是指,阶梯电价不能影响大多数民生的幸福。这些年来,价格杠杆被越来越多地用到资源调节上。并不否认,价格的上涨会促使人们更加节约地使用资源,但其效果是受到限制的。拿用电来说,每个家庭都有一个维持生活的基本用电量,这部分用电量受价格的影响相对较小。而且,不同的家庭对于不同的价格变化,其承受力也不同。电价上调2毛钱,该用的电还得用,调价后节省的家庭,往往调价前也节省;而那些调价前不节省的家庭,特别是高收入家庭,对于每月增加的电费支出不太在乎,调价后仍然不节省。

阶梯电价要有后退阶梯

    阶梯电价设立后退阶梯,有利于听证代表充分行使权利,可使听证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吸纳代表意见,避免听证会搞形式、走过场。实行阶梯电价,关乎万千居民的切身利益,基准电价如何确定至关重要。基准电价如果设定后就不能改动,听证代表无法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利,举行的听证会就失去了意义。比如,海南省物价局拟于上半年召开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对海南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公开听证。其中消费者代表为12名,报名于4月7日启动,但到4月11日结束时,竟没有消费者代表报名。

 

阶梯电价惠及于民应落到实处

阶梯电价应多考虑老百姓的生活实际

    要知道,阶梯电价真正实现“劫富济贫”的作用有一个前提,即高用电量群体即为高收入群体。但在实际操作中,因收入有限而“几代同堂”或合租、群租的“蚁族”,反而会因用电量高而背负阶梯电价增加的生活负担;真正应该负担超额用电成本的高收入群体,却可以通过多套住房或度假外出转嫁负担。

电价听证方案不妨再细些

    还有一个疑点,即根据发改委规定,第一档不涨价要覆盖80%的家庭,第二档涨价5分钱要覆盖95%的家庭,那无论如何都只应该有一个数据。现在,不少省提出了两套方案,究竟哪一套符合发改委上述要求?难道省里按照发改委要求测算出了一套方案,又突破发改委的规定,制定了一套更优惠用户的方案?而且,这两种方案供谁选择?就用户而言,理所当然会选择优惠程度高的。

 

电价调整透露行业改革信号

阶梯电价方案理应透露更多信息

    可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网民对阶梯电价方案表示不满呢?主要是因为有关部门在公布阶梯电价方案的同时,并没有向公众公布当地首档电量是如何被测算出来的。因此,一些可能的用电大户在没有具体数据比照的情况下,面对首档的“超低”电量自然就会认为是不合理,以至于怀疑有关部门又在闭门造车,自说自话。



阶梯电价听证要做好惠民细节设计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涉及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多个领域的价格改革。日前出台的《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也提出,今年要深化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择机推出改革方案,深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公众的期待是,所有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都能多一些眷顾民生的公益性细节设计,少一些垄断行业操纵规则的强势介入。阶梯电价听证是如此,其他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亦应如此。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有专家认为,公开举行听证会,汲取电力行业和专家意见,最终决定“温和”上调是惠及于民的体现。

  电价关乎民生,哪怕是“温和”的上调,也会对百姓生活产生明显影响,惠民与否现在下定论为时过早。

  人们需要的不仅是听证会质量的提升、改革方案的细化,更重要的是,如何化解“电老虎”的行业垄断弊端,在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公平竞争、完善价格机制上进一步下功夫,为开启电价改革的惠民时代做铺垫,这才是关乎百姓民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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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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