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阶梯电价。目前,多省已发布听证方案,其中江苏首档电量最高,为每月204度;陕西最低,为每月120度。(4月26日《新京报》)
推行阶梯电价,应体现“阶梯性”,即在底部更多考虑民生,在顶部更多考虑节能。
在底部更多考虑民生,意思是指,阶梯电价不能影响大多数民生的幸福。这些年来,价格杠杆被越来越多地用到资源调节上。并不否认,价格的上涨会促使人们更加节约地使用资源,但其效果是受到限制的。拿用电来说,每个家庭都有一个维持生活的基本用电量,这部分用电量受价格的影响相对较小。而且,不同的家庭对于不同的价格变化,其承受力也不同。电价上调2毛钱,该用的电还得用,调价后节省的家庭,往往调价前也节省;而那些调价前不节省的家庭,特别是高收入家庭,对于每月增加的电费支出不太在乎,调价后仍然不节省。
阶梯电价实行后,处在金字塔底部的家庭,电费支出不应该增加。阶梯电价要求确保80%的居民用电不涨价,也就是这个意思。但在确定基准电量时,应该考虑到民众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留有适当余量。目前江苏省确定的基准电量是204度,而2011年度,江苏城镇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是每月171.266度。可以看出,已经留下了一定余量。其他省也应该迅速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在此基础上留下适当余量。
在顶部更多考虑节能,意思是指,阶梯电价要对高收入家庭起到调节作用。每度电增加2毛钱,对普通民生有很大影响,但即使增加5毛,对高收入家庭也未必会产生巨大压力。阶梯电价实行后,他们也许还会像过去一样奢侈用电、浪费用电,体现在节能上,就不会有实质效果。因此,对于第三档,应该确定一个比较高的电量,一个比较高的电价。一旦超过这个用电量,达到奢侈型、浪费型用电,那就要付出多得多的电费。
从目前公布出来的方案看,多个方案的第一档,基准电量明显偏低;第三档,不仅用电量不高,而且电价的增幅也不高。这样就会造成,本来对电价敏感的人继续敏感,而那些对电价不敏感的高收入家庭继续不敏感。
因此,在笔者看来,只有“下讲民生、上讲节能”,这样的阶梯电价才显得有“阶梯性”,从而更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