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亿元、1200瓶,这两个数字让全国政协委员林嘉騋坐不住了。前一个数字是九三学社在提案中列举的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后一个数字是媒体报道的贵阳市某区政府一年喝掉的茅台酒。为此,他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3月7日《中国青年报》)
不单林嘉騋委员,“禁喝茅台”此前就是喊声不绝,成为舆论焦点。有人把茅台酒的价格指数视为腐败指数,呼吁完善现有管理体制,合理控制三公消费。
中央一直认为要尊重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去年推出了“晒”三公数字等重大举措,其目的是曝光“公款吃喝”,达到“阳光消毒”的目的。现在林嘉騋委员“禁喝茅台”的提案,无疑是一种控制三公高消费更加具体化的建议。
治理公款吃喝、三公支出问题更关键的是要靠“他律”。以制度管人,制度约束人。
三公支出乱象关键在一个“支”字。2011年中央各部门“晒”三公消费数字的措施,无非是发挥财政公开透明与舆论监督的作用,取得一定的成效,意义则是划时代的。期望三公消费科学、合理、有度,就必须对其支出权利进行有效约束,需要构建起透明的财政预算体制。
但目前“三公支出”还缺乏更加科学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包括公款吃喝在内的各种不合理的三公消费都在拷问财政预算体制的严谨。
人大审议预算制度是一种符合我们政治制度的最好切入点,《预算法》涉及到各级政府及政府与人大的财权分配及监管,可称为“经济宪法”;它既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又可以做到阳光财政。
但我们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从1994年颁布至今,已经滞后于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事实上,从2011年底,加快预算法修订进程就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有关部门亦加快了预算法的修订进程,协调社会各界,特别是法律界人士、经济界人士参与到完善我国的公共财政机制、体制的改革中来。
“酒肉穿肠过”,政事、民事能否心中留呢?林嘉騋委员“禁喝茅台”提案不但很可能影响到三公消费的政策制定,更重要的是会影响经济立法理念的进步,这也证明预算法修正提速的重要性——是执政者和立法者借力强大民意的产物。(王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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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