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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林说两会】民企走出去与中国制造走出去

2012年03月09日 06:08   来源:中国经济网   

    随着联想收购IBM、吉利收购沃尔沃、海航并购西班牙NH酒店连锁集团等消息纷至沓来,很多人意识到,我国民营企业“走出去”已不再是一句空话,其大踏步“走出去”的时代已经到来。正因为如此,今年“两会”上,民营企业“走出去”话题成为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焦点。(3月8日《中华工商时报》)

    在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康奈尔集团董事长宋治平看来,以前中国企业是销售走出去,现在到了中国制造该走出的阶段。她表示,“目前国内市场发展饱和,在客观上也逼着企业走出去,比如冰箱,目前中国家庭不少都是一个家庭两个冰箱,这样的产品就有必要把厂子搬到非洲等一些不发达的地方去。”

    宋治平的观点是有说服力的。从企业看,我国民营企业在经济实力、技术与装备水平、科技研发能力、企业管理水平以及员工的整体素质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特别是已经出现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力、有较强竞争能力的大型企业,具备了“走出去”的基础条件和实力。

    从行业看,民营企业集中在一些竞争性行业,是我国在成本、技术、质量、市场等方面比较优势显著的产业,同时也是产能相对过剩的产业,利用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向欠发达国家进行产业梯度转移,是我国产业调整结构的有效途径。

    必须看到,尽管当前的经济形势对于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是个很大的机遇,但“走出去”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企业“走出去”是一个很艰难的过程。目前中国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国际化经营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它们还面临着诸如商业信息国际营商经验融资和出入境等许多实际问题。

    因此,他们迫切需要得政府方面的政策支持。对有着产权、机制等优势,“走出去”又有市场基础或条件的民营企业,政府应扶一把,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支持:

    一是抓紧制定“海外投资促进法”,没有国家的基本法律,中国企业“走出去”无法可依。目前国外市场上很多国家都有这样类似的法律法规,而对中国民企“走出去”,到底该由谁审批、资金如何解决、国家如何保护,都需要“促进法”来明确。

    二是取消或放宽对“走出去”的审批,对国家鼓励的对外投资项目、国别,简化民营企业“走出去”审批程序,通过定期发布指导性目录、备案制代替,对于禁止性的对外投资,也建议合并到一个部门审批,简化审批手续。

    三是加强产业、行业规划,以及国别指导,建立企业“走出去”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为广大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由国家向相关银行提供外汇专项资金,并用于支持“走出去”,为企业承担投资汇率风险。

    对于有充分意愿“走出去”的企业来说,两会上有好消息传出。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3月7日在列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分组讨论时说,目前政府正在制定民营企业“走出去”实施细则,很快就要出台。细则中还包括对民营企业“走出去”的财税政策、外汇的使用、融资方法、保险、投资协定等,并涉及海关以及结算体系如何建立的问题。只有实现中国企业全面的、真正意义上的“走出去”,才是中国大国之梦、崛起愿望真正变成现实的时刻。(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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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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