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选择性遮羞,谁更不舒服

2012年03月01日 06:51   来源:钱江晚报   洪信良

  “一对老夫妻与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这是湖北省发布的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中的一个。据报道,为迎接即将到来的2012年“3·15”,湖北省工商、质监、食品药监、旅游、消委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但记者发现,有一部分被“点名”企业的名称却被“某”字或“A” 字母代替。该省消委有关人士解释说,未直接点名的企业,已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处理投诉,如果点名,怕这些企业“不舒服”。

  在娱乐界不少人争相以脱光作为卖点的时候,质量监管部门却越来越羞涩含蓄,越来越怕难为情,怕见“光”,想方设法为某些被监管企业“遮羞”,真可谓宅心仁厚呀。不过,估计第一个提出抗议的还不是消费者,而是未被“某”字或“A”字母遮住羞处的企业,凭啥你一碗水不端平,我们不是也“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处理投诉”了,不然你也不会在“成绩单”中把我们列进去了,这不是柿子拿软的捏吗?

  没错,权力有阴阳两面,有曝光你的权力,也有不曝光你的权力。曝光的权力是“阳”权力“显”权力,不曝光的权力是“阴”权力“隐”权力。一个“某”字里面学问大着呢,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对一些监管部门来说,没酒没浆做不了道场,这“3·15”已近在眼前了,不拉出一份成绩单显得自己光领馒头不干活,可这成绩单不把对“某”些企业的“成功监管”列进去,又显得太单薄太没份量,怎么办?只能牺牲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以“某”字或一个英文字母代替一下,既保住了自个的“薄脸皮”,又拿出了一份战功赫赫的成绩单。

  这“揭”而不“露”、跟你见了面却又戴着假面具的一手,你也许会说是隔靴搔痒,甚至会说是公权力异化为私权力的表现,可在一些部门的一些人看来,我履行这监管之责已经够不容易了,就算是选择性遮羞,总比一片黑幕要强一点吧。不过,消费者却未必认你这个理。就拿春节期间三亚宰客门来说,管理部门说的“零投诉”确是事实呀,你自己不投诉我怎么知道三亚遍地宰客呢?他却忘了,正是你习惯了遮遮掩掩地监管,消费者才会用“零投诉”来做无声的抗议。

  当“监管文化”蜕变为“遮羞文化”,自然是“要面子不要脸”了。虽说市场是只“看不见的手”,但大海航行靠舵手,像“某”字,字典里说是指“一定的不明说的人或事物”,而要不要“明说”的权力在我,哪怕是做“3·15文章”,也不妨秀一秀我的化妆舞会,就算底下的部分消费者被惹毛了,可高台上的检阅者却很可能不明就里,很欣赏自己的表演。

  英国的改革运动先驱边沁提出的惩罚原理是:“惩罚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改善社会共同体全体成员的福利。”就此而言,政府监管部门在考虑少数企业“不舒服”的同时,更要考虑“遮羞”给老百姓带来的“不舒服”。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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