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中央各部门公开预算之后,地方终于也开始有所行动了。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政府10月1日发布通知,明年起将首次公布行政经费支出,包含“三公经费”。公开部门预算内容将细化到项级科目。对预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做区分处理,创造条件将不涉密的内容依法予以公开。
总结今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经验和教训,在预算公开问题上,预算的口径和标准是十分关键的因素之一。如果预算的口径和标准不统一,公布的效果也就不一致。因为,从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情况看,有的公开比较彻底,有的公开则非常含糊,特别是经费合作范围比较广的部门,公布的情况并不令人满意,甚至一看就知道不真实。
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与部门的行为不规范有关。但是,政策上没有统一和规范,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注意到,虽然财政部已经对行政经费的公开提出了要求,但是,讫今为止,行政经费的口径和标准怎样界定,至今没有明确的答案。也就是说,即使明年地方都公开行政经费情况,也极有可能是一笔糊涂账,“老实”的地方公开得彻底和真实一些,“不老实”的地方则可以随便公布一下应付了事,这显然与公众的要求是不相符的,也是达不到预算公开的目的的。
我们说,预算公开的目的就是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的管理水平和调控能力。如果为公开而公开,要我做而非我要做,公开就失去了意义,公开也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作为财政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财政部理应对财政资金管理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和办法,每一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都有明确的界限、明确的范围、明确的使用要求和标准,而不是一笔糊涂账。那么,为什么对行政经费的范围界定,至今没有统一的口径和标准呢?难道过去公布的行政经费都是一笔糊涂账吗?这也难怪财政部门公布的相关经费数据与外界分析的相差甚远了。
而事实上,《预算法》和相关的财经法规对预算经费的规定还是比较规范的,所以出现不规范的原因,主要还是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故意混淆支出的内涵,以便于能够将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挪作行政经费,用于奢侈浪费和随意支配。这种现象,审计部门每年的财政审计和部门预算审计都有大量事实反映和披露。关键在于,财政部门没有对这一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也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这些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而是听之任之,任凭这种现象年复一年地存在。
也正因为如此,对即将推行的行政经费公开,财政部门应尽快统一口径和标准,明确界限和范围,而不是任由地方和部门随心所欲地公开。如果这样,行政经费公开就真的毫无意义,也不可能取得预期效果了。
而要提高行政经费公开的作用与效果,笔者认为,不仅要公开年度预算与决算,还要公开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调整与追加。特别是行政经费的追加,既要公布追加的数量,更要公布追加的理由。对理由不充足的经费追加,要坚决予以取消。
既然下决心公布经费预算了,那么,就应当尽可能地让公众满意。虽然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行政经费分配和使用还不可能做到让每一个人满意,也不可能把各种不规范行为全部取缔。但是,至少应当拿出一些姿态,拿出一些准备整改和提高的决心和态度,而不仅仅是把经费预算公开当作一项任务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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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