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为何强调加强行政程序建设?

2010年03月31日 07:06   来源:人民网   刘国昌
    温家宝总理3月23日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其中强调要“加强行政程序的制度建设”,这一点引人关注。

    温家宝总理指出,按法定程序办事,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他还特别强调,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

    在这里,温总理强调了“程序意识”,这一点很重要。何谓程序?程序乃事情进行的先后次序之谓,如工作程序、执法程序、会议程序等。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是确保事情办成功的必要条件。这一点早已被古今中外的历史和实践所证明。

    然而,现在一些地方的政府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种“程序意识”淡薄了,有的甚至连程序都不走,凭想当然办事、凭主观意志执法,结果把事情办糟。这一点正如温总理在讲话中所说:“当前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等领域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许多都是不按程序办事或程序不规范造成的。”这种情形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必须切实尽快加以改变。

    树立“程序意识”,知其内容十分必要,温总理在讲话中强调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立法和决策要有规范的程序;二是行政执法要注重程序;三是行政监督更要有程序。以上三方面内容,各自有质的规定,但又相互联系,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

    比如完善立法和决策程序,就要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的程序。再如行政执法的程序。要将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实施步骤都程序化,让执法人员有所遵循,才能避免执法的随意性。还如行政监督程序,就需要让人民群众知道怎么监督政府,拓宽人民群众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总之,以上三方面的具体程序内容,每一道程序都体现着公开、透明,都闪烁着民主的光辉。如若这些未做到或不健全,那就会走向反面。现在一些地方存在着个人说了算、执法很随便、群众提意见无门等情况,哪里还有民主可言?这一点,正如温总理所指出的那样:“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

    时下有些领导干部对此认识不深、执行不力。他们虽然嘴上也说“走程序”的必要,但在具体行动上却能简就简;有的索性就是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行事。为何现在一些地方接连发生以命对抗强拆的事端?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一些执法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他们满以为这样做就会使事情“快速解决”,实则恰恰相反。有很多事情,解决起来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是不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从表面上看,“走程序”好像是慢了些。因为“走程序”需要时间,让群众知晓、了解、认识,也要有一个过程。应当看到,广大群众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就能将问题解决得日趋圆满。

    温总理指出,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是今年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立法的重点任务。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硬任务,但必须要认真完成好。为此,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树立“程序意识”。这个“程序意识”弱一点不行,淡一点也不行,没有更不行,务必要牢固树立,并且要在具体行动中充分体现。只有这样,才能把我们的宏伟大业继续更好更快地推向前进!

(责任编辑:年巍)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