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爱人民

2010年03月27日 07:39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评论员
    爱民模范,一个特殊而崇高的荣誉。

    公安姓公,民警为民。人民警察自诞生那一刻起,就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作为自己的最高宗旨。长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牢记宗旨、恪尽职守,顽强拼搏、默默奉献,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扎根基层、深受群众爱戴的爱民模范。此次表彰的200名先进个人和100个先进集体,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

    爱民模范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警种,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追求,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竭力让人民群众满意。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充分体现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集中展示了新时期公安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人民警察爱人民,人民警察人民爱。警民同心,历来是我们的优良传统。近年来,在抗击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汶川“5·12”地震和当前西南地区严重旱灾等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完成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等一系列重大安保任务中,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紧密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描绘出了一幅幅新时代警民心连心的大爱画卷。    

    毛泽东同志曾把共产党人比作“种子”,把人民喻为“土地”,说只要把“种子”播在“土地”上,就能在人民中“生根、开花、结果”。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警民同心,其利断金。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只有紧紧依靠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才能巩固我们党坚如磐石的执政根基,筑牢维护稳定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爱民模范受到群众拥戴的事实充分说明,群众在警察的心中有多重,警察在群众的心中就有多重;警察对群众的感情有多深,群众对警察的感情就有多深。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全国的公安机关,广大的公安民警、武警官兵,都要以爱民模范为榜样,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常怀爱民之心、多办惠民之事、恪尽安民之责、练就为民之功,自觉地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始终坚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了解民生诉求,到群众最困难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矛盾最突出的地方去化解矛盾,忠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热情服务群众,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真正成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再立新功!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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