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设的根本目标应当以人为中心,落实公民的文化权利、提高公民的生活境界,努力把文化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切实有效地参与人的建设、社会的建设
文化艺术要真正成为协调社会关系、调整心理结构、丰富感情生活的一种力量
当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矛盾是,一方面是文化艺术设施越来越堂皇、文化产品越来越丰富;另一方面是社会生活中还有许多令人震惊的问题,如冷漠、怨恨、甚至凶残等等。原因很多,文化艺术未能真正成为协调社会关系、调整心理结构、丰富感情生活的一种力量,这是重要一条。这就提醒我们,我们为文化建设所设置的一系列评价性指标,如获奖、经济效益、就业、进出口等,可能就不那么重要了,至少是不够的。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文化建设的根本目标应当以人为中心,落实公民的文化权利、提高公民的生活境界。无论是“大”是“强”,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是具体的公民,或者就是普通的公民。
这个轻松的话题说起来其实是沉重的。一个城镇居民可能一年进不了一次富丽堂皇、气势逼人的艺术场馆;一个优秀的艺术家可能正受着一个小官僚的挤压;购书中心无数的出版物中可能并没有多少可以给孩子以真善美教化的图书;大中小各类学校中可能有腐败的校长或不称职的老师在耽误着学生;若干获得大奖的作品或节目可能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观众;艺术品的市场价可能取决于生产者的权势;隆重剪彩创意园区可能是“圈地”的新方式,巍峨恢宏的重大工程可能是某些官员的政绩工程……这些建设成就在多大程度上是以人———普通的、正常收入的、无权无势的公民为本,或为这些人提供了多少具体而直接的文化服务?
从进一步明确文化建设的目标出发,我觉得文化强省须以“小而美”为基础。所谓“小而美”就是从具体的情境出发,少说大话空话,努力把文化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切实有效地参与人的建设、社会的建设。这里至少有三个问题比较重要。
有意识地引导文化批评,使文化真正进入我们的生活
第一,有意识地引导文化批评。当代文化极为丰富,参差不齐,权力和资本大规模介入文化,因此需要观众对自己面临和经历的文化进行评论。这一方面是为了纯正我们的趣味。在演艺市场上,少数明星以庸俗的笑声和无聊的节目取悦观众,而且听不得批评,几乎成为舞台一霸。“强”的概念重质量,没有真正的批评,质量不可能上去。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使文化真正进入我们的生活。只有通过评论、辩论,文化产品和服务才能真正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大量的社群组织、报纸杂志、论坛、沙龙、网络等等,都可以成为传播、落实文化的渠道。
重消费,文化才能成为转化社会的力量
第二,重新理解文化生产的概念。多年以来,我们的文化工作重在创作,重生产有其合理性,但过分重视创作,使文化成为少数人的内容,更多局限于文化领域自身。把这个概念放大,生产就是消费,消费就是生产。比如唱歌,无论歌是谁作的曲、谁填的词,关键是我唱了,我的生活中有了歌声,这就是文化生产,就是意义和美感的生产。虽然文化强省需要有较高的文化生产力,但我认为还是要破除“创作崇拜”、“原创崇拜”。原因很简单,与其花很多钱去生产一两件二三流的文化产品,还不如引进、消费国内外大量一流的文化产品,因为现在的传播方式,可以解决时空间隔问题,我们可以生活在古今中外的文化世界中。西方主要国家文化创作中心大都集中在首都,其他城市主要是文化服务、文化消费,只有重在再生产、重在消费,文化才能成为转化社会的力量。否则,就像出版社出了一大堆书,可没人买、没人读,其实是废纸一堆,根本不成其为真正的文化产品。
文化活动要对症下药,解决雪中送炭的问题
第三,文化活动须有地方性。每个地方都有其局限性,每个人也不需每天放眼世界、胸怀全球,重要的是把本地的事做好、把自己的事做好。我们的文化产品往往动辄宇宙人生、民族国家,但对真实的、平凡的生活却缺少严肃认真的关注。比如现在各地都搞“市民大讲堂”之类,请名人、花大钱(一般不低于5000),但对讲座的内容似乎考究不够。我多次听到一些有学问、有地位的老先生说,影响他们一生的,其实就是母亲或幼年时老师的一两句话。这些知识、道理不需要什么名人,本地许多优秀的中学教师就可以承担。这些名人众多的讲坛、论坛之类,总的印象是有相当的形式主义的东西,不是说这些人讲的不好,而是没对症下药,不能解决雪中送炭的问题。
最近几年,各地文化建设大体都以“做大做强”为目标,对于一个地方来说当然是正确的,但就具体的文化企业、文化产品来说,“小而美”可能是更为恰当的口号。因此我希望广东的文化强省是由无数“小而美”的文化产品累积起来的。
作者系上海交学文化管理系教授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