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对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以服务发展为导向、以科学公正为原则、以扩大民主为路径、以考准考实为目的,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相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努力使考核成为科学发展的“助推器”、执政为民的“风向标”、干部使用的“测量仪”,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
科学发展的“助推器”。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要将科学发展观转化为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行动,需要建立一套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在工作实践中,济南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将科学发展观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具有科学内涵的考核目标、量化为具体可考的客观指标、细化为促进科学发展的评价体系,在考核内容设计上重点突出三个方面:一是强化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比如,县(市)区考核淡化GDP考核,强化经济社会全面考核和各项指标均衡发展;市直部门(单位)建立业务工作目标、公共责任目标、创新创优目标考核体系。二是强化民生考核指标。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住房保障和困难群众救助等20多项民生指标的考核。三是强化“潜绩”考核指标。突出对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基础投入等体现发展潜力和后劲的“潜绩”进行考核。通过创新和完善考核内容,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自觉地把发挥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接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形成了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执政为民的“风向标”。只有坚持政绩由群众评价,才能保证权为民所用。地方是否创造了实实在在的政绩、广大群众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群众的感受最直接、评价最实在。基于这一认识,济南市坚持把群众评价作为第一评价,凸显考核的民意指向,突出群众在考核中的主体地位,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注重通过制度设计,将群众的评价结果写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成绩单”,请群众评优劣,让干部知差距。比如,大力推行“群众满意度”考核,考核范围覆盖所有应当参加实绩考核的考核对象,采取电话抽样调查、问卷调查、行风评议等方式进行民意调查,年中和年终各开展一次,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计入年度考核总分。再如,建立电话、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三位一体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24小时了解群众对干部的评价,引导广大干部眼睛向下、亲民为民。这种突出民意指向的考核方式,有效推动了各级各部门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形成了体察民情、尊重民意、重视民生的工作氛围。
干部使用的“测量仪”。政绩考核是干部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基础环节。要充分发挥政绩考核在激励、约束干部等方面的作用,就必须确保政绩考核的客观准确。为了对干部工作实绩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济南市不断完善政绩考核机制。一方面,注重理顺体制机制。全面整合考核主体、考核力量和考核项目,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责任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考核新格局,形成考事与考人相统一的考核体制。同时,开展多方位、立体化考核,坚持在定性基础上形成定量结果、在定量结果中体现定性评价。另一方面,注重运用考核结果。一是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建设挂钩。通过个别访谈、情况通报等形式反馈考核结果,坚持定期回访、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并及时调整考核成绩比较差、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领导班子。二是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挂钩。建立干部工作实绩档案,实行品行、业绩、能力“三记实”。同时明确规定:凡调整、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查看干部工作实绩档案,综合分析日常考核记录与任职考察材料。三是将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物质奖励挂钩。依据综合考核得分,严格按照成绩和比例确定获奖单位,下发表彰决定,给予物质奖励,不搞平衡照顾,确保激励效果。通过客观准确的政绩考核,使表现优秀的干部脱颖而出、能力平庸的干部看到差距、考核落后的干部受到惩戒,形成了干事创业、奋发有为、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作者为中共山东省济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