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络民意已成为党委和政府了解民生民情、汇聚民意民智的重要途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适应网络时代的新要求,正确把握网络民意的积极作用,更好地落实广大人民群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选人用人中组织认定和群众公认相统一,积极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
当前,网络民意已成为党委和政府了解民生民情、汇聚民意民智的重要途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适应网络时代的新要求,正确把握网络民意的积极作用,更好地落实广大人民群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选人用人中组织认定和群众公认相统一,积极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
网络民意信息来源广、监督力度大、影响面宽、震慑力强
网络的迅猛发展,为组织人事部门拓展了解民情民意的空间和渠道,有效地打破以往选人用人工作信息相对封闭的格局。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应将予以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及时、翔实地在政务网或党建网等官方网站上公示,积极与网民进行及时的交流互动,充分调动群众关注选人用人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其参与意识。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隐蔽性,网民可以通过QQ聊天、电子信箱、网上论坛等方式自由地表达个人意见,群众更加倾向于通过网络对选人用人工作“说三道四”。在网络社会里,再隐秘的事也逃不过群众的“法眼”,自然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体系,让群众监督更快捷、更有效,不留“空白地带”。
当然,在借助网络实现扩大干部选任工作民主,加强干部工作监督的同时,也要警惕其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由于网上发布信息缺乏法律、法规等制度规范和必要的检测程序,再加上网络是虚拟的空间,网民发表言论缺乏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从而形成了孳生虚假信息的土壤。由于网络的隐匿性、开放性以及出于“法不责众”的心理,导致个别网民在网络上行为放纵和过激,在网络匿名“马甲”的掩护下到处起哄,以发泄在现实生活积累的情绪和怨气。
适应网络时代要求,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坚持信息公开,打造“知情”平台。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网络形式,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公开,使干部群众熟悉选人用人的政策法规。公开选拔程序,有利于确保群众选人用人的知情基础,又能加强群众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另一方面,要打破以往通过会议、文件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和宣传干部工作有关情况的单一渠道,通过在党建网和政府网上开辟信息公开平台、视频点播等现代信息传播途径,建立畅通的干部信息渠道,及时发布有关干部工作的动态信息,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坚持网络公平,拓宽“参与”渠道。参与面直接体现了干部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在网络社会里,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有表达的自由,而且人人都是平等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在干部推荐、考察、任前公示等选人用人环节上予以适当的信息公开,正确地引导广大群众的参与,从而多方面多层次地对干部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
坚持群众公认,坚持多数原则。对于复杂的网络舆论,一方面不能因噎废食,坚持网络信息公开和提高网民参与;另一方面必须不为表象所迷惑,在征求网络民意的实际操作中坚持多数原则,做到既相信广大网民的政治热情和鉴别能力,又不被小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民意误导。
坚持“规范、安全、高效”原则,健全“监督”网络。一是在政务信息网、党建网等网站开通书记、组织部长网上信箱,广泛接收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如去年我区就在大亚湾政府网开设了“组织人事信箱”,收到良好的效果。二是开通“12380”专用举报电话,设立“12380”网上举报信箱,开设干部任前公示网页,使之成为便利高效的干部监督平台。三是收集网上舆论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信息,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四是建立完善“民意绿色通道”。针对网络上对于选人用人方面的各种质疑、误解乃至谣言,不能听之任之,而是要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选人用人网络沟通机制。如我区于去年开通了“民意绿色通道”,搭建网络沟通平台,将网络舆论引导到正面主流方向上来,从根本上遏制了流言谣言,从而建立起网络沟通互信机制。
作者系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