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群众的满意度是选人用人工作的“晴雨表”。2009年底,中组部对署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时,审计署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评价“较好”以上的比例达到90.5%。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落实干部群众“四权”。围绕民主提名、公开提名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实行“二次推荐”。在2009年上半年副司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首先由各单位推荐,再以各单位推荐的人选为基础,按1∶3的差额提出初步对象后,在全署范围内进行二次会议投票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二是实行“全员推荐、一推两用”。在2009年底处级领导干部和今年4月司、处级干部选拔中,采取全署集中会议投票推荐、分单位印制推荐票、分别统计投票情况的方式进行推荐。通过这样的推荐,既了解全署范围内的推荐情况,也了解本单位的推荐情况,使两种推荐结果相互印证,作为确定人选的重要依据。大家认为,通过这种方式,有利于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试行差额选拔干部办法,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竞争性选拔干部有利于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坚持差额选拔与竞争上岗相结合,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一是在2009年底的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通过差额推荐、差额面试、差额考察,从118名人选中选拔了12名处长,从112名人选中选拔了33名副处长。今年又加大力度,采用“三差额”方式从100名人选中选拔了7名副司长,从108名人选中选拔了7名处长,从82名人选中选拔了11名副处长。二是加大竞争上岗推行力度。驻地方特派办选拔任用的 175名处级领导干部全部采取竞争上岗方式产生,同时在派出机关初步试行5年一次大规模交流竞岗,动员正副处长积极参加,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了解干部、发现干部、储备干部。
探索干部任用票决制,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推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是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署党组决定从今年开始把票决制作为决定任命干部的方式之一,专门研究制定了《审计署党组任命干部票决制暂行办法》,对票决的适用情形、酝酿讨论、表决程序、计票方式和纪律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分别对等额票决和差额票决进行了规范。署党组首次采用差额票决方式,从9名人选中决定任用了7名干部,整个票决过程进展顺利,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审计署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实践,积极稳妥推行这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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