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记者从中央纪委获悉,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项经费的财政预算,在2009年缩减158.06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又压缩57.51亿元,其中出国(境)费压缩4.15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压缩17.02亿元、公务接待费压缩36.34亿元(12月29日《中国青年报》)。
今年缩减“三公消费”200亿元,仅仅是走出缩减“三公消费”的“第一步”,缩减“三公消费”还有潜力可挖。笔者以为,不妨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要从政策中挖。目前,“三公消费”之所以减不下来,关键在于很多“三公消费”都得到了一些“政策”的支持。比如,名目繁多的招待费、会议费、考察费等。要继续缩减“三公消费”,就得从政策入手,采取堵、限、清的办法,大刀阔斧,砍掉一些“三公消费”的项目。把“三公消费”的名目砍掉了,把支撑“三公消费”的“庙”给拆了,“三公消费”自然也就失去了政策的支持。
其次,要从财务制度上挖。“三公消费”之所以兴盛,关键还在于一些单位“有钱”,并且能够自己“支配”。遏制“三公消费”,重要的环节是要完善财务预算、结算、审计制度,花每一分钱都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断了“三公消费”的财路,让一些“三公消费”没有资金支持、没有缝隙可钻。
第三,就是要从监督中挖。监督是悬在“三公消费”头上一柄最好的“尚方宝剑”。而“三公消费”最怕的就是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因为一旦不合规的“三公消费”被曝光,作为当事人将很没面子,由此也间接地制约了一些人热衷“三公消费”的欲望。
虽然我们在缩减“三公消费”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并不能就此乐观起来,因为“三公消费”仍未达到公众满意的程度,仍未实现“三公消费”上的彻底“减肥”。对于遏制“三公消费”,还应力度再大一些、“下手”再狠一些,通过政策上、制度上的约束,在缩减“三公消费”上取得更大的成绩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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