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民生服务别成一锅“夹生饭”

2010年07月14日 14:19   来源:千龙网   马龙生

  据报道,今年北京市、区两级财政将出资1亿元,向社会组织购买300项公益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将获得3万至3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目前北京已有1846个社会组织申报了2706个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包括扶贫救助、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普、法律援助等十大类。

  这样的举措,预示着地方政府从认识上走出了“大包大揽”,体现了公共服务理念的进步。但刚刚起步的政府购买民生服务,向谁买?买什么?怎么买?如何体现买卖双方的权责对等?这些财政资金怎样才能更令人满意地用之于民?解决这些问题,还有千头万绪的工作要做。而其中最紧要的两大问题,更应在购买民生服务之前解决好。

  一是从具体项目上厘清公共服务的层次——哪些应由政府提供而不能购买解决;哪些是公益性、不赢利的公共服务,政府只能购买其服务成本;哪些是经营性的,政府需要以投入产出比最大化作为购买的依据。例如,法规明确“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机动车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应书面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但交管部门的这项服务,在有些城市却成了委托快递公司进行的商业化有偿服务。类似的公共服务,到底应该如何分类?谁说了算?

  二是以财政资金购买民生服务,需要操作性极强的考核机制。例如一些接受政府委托的培训机构近年就往往以假培训、假考试、假就业等手段套取政府补贴。可见,在服务质量的确认上需要引入被服务对象以及社会评价,实行多角度评审。

  在公共服务性质的界定上,特别需要社会各界的仔细斟酌。否则,政府仓促买入的民生服务,很可能被做成一锅各方都不满意的“夹生饭”。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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