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就应该是农民工的娘家

2010年06月22日 14:35   来源:光明网   赵光瑞

  8年前,河南省信阳市工会创建了帮助农民工维权的“双向维权模式”。双向维权机制运行8年来,信阳各级工会参与解决农民工欠薪个案2932起,涉及金额2.3亿多元,帮助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9.81万名,帮助农民工签订和补签劳动合同92.8万份,协助处理农民工工伤事故及其他侵权案件1675起。工会成了农民工的娘家人。(6月21日《大河报》)

  所谓双向维权模式,就是在农民工输出地(源头)建工会,该工会在务工输入地派驻常驻机构,吸收务工地农民工入会,由农民工输入地属地管理。输出地和输入地两家工会联合互动,双向为农民工维权。从帮助农民工维权的实际效果看,这一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国家全总的肯定。

  自从有了农民工以来,他们的维权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有时由政府发红头文件强制给地方下达任务,有的农民借助偶然同国家领导人接触的机会来实现维权,更多的农民工维权靠个人单打独斗,步履维艰。这些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至今农民工维权难题仍然无法破解。

  农民工维权之所以步履维艰,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社会的系统性援助,没有形成帮助农民工维权的长效机制。仅仅依靠个人力量和偶然因素,来保障农民工的正当权益,怎么可能有持续的效果呢?

  出现农民工维权艰难,还因为他们的身份和权利被长期边缘化的结果。长期以来,一些农民工输出地认为,他们已经离开本地,当地无法帮助农民工维权。而农民工输入地一方,也认为这些人是“外乡人”,帮助他们维权不是自己的责任。于是,我们看到,农民工维权,在许多情况下只能依靠自助。

  工会就应该是农民工的娘家。笔者始终认为,农民工这个称谓本身就具有一定歧视色彩。这些人明明在当工人,做工人活,吃工人饭,为什么非要强调他们过去的农民身份呢?既然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工人应该享有的权益,农民工也应该享有。工会对农民工维权不管不问,是不负责任的态度。

  农民工维权问题长期得不到系统解决,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民工维权基本依靠自助,只会积累社会问题,长期下去,势必会冲击稳定。信阳市工会创建的帮助农民工维权“双向维权模式”值得推广,利于建立援助农民工维权的长效机制,保证社会正常稳定运行发展。

  进城务工的农民已达数亿人,这些工人已经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中坚力量。如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需要社会化积极努力。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既是输出地的责任,也是输入地的责任,从谁受益谁更应该担责来看,输入地更要把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的困难和问题管起来。除了工会,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都有帮助农民工维权的责任。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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