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四川巴中市白庙乡“裸账”后被上级部门“冷遇”——到各个部门苦跑了两个多月,没争取到一个项目和一笔资金后,日前,该乡党委书记回应称,有的项目资金已到位,水电路等相关部门都很重视白庙乡的建设。(6月11日《新京报》)
为何不到几天的功夫,白庙乡党委书记的说法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照笔者看来,无非有两种原因,一是乡党委书记毕竟才是一名科级干部,上面的“公公婆婆”很多,乡里今后的发展都需要他们的关照,得罪不起,不得不“改口”;二是迫于媒体和舆论的压力,有关部门要做出支持改革、支持发展的姿态,所以才会出现一时间由“冷遇”到“热捧”的转变。
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我们从这起事件中都看到了媒体舆论的作用,看到了网络监督的力量。由媒体和网络率先造势,形成一定的社会反应,相关部门随后表示关注,雷厉风行地解决问题,这成为最近一两年来社会热点事件的一个基本程序。我们完全可以想象(事情的发展也是如此),在公众舆论对白庙乡的一致“同情”、“支持”、“支招”,在对有关部门不作为的一致“谴责”、“批评”、“抨击”下,白庙乡的处境将得到有效改变,至少在表面上和短期内会这样。如此一来,又随之产生了一个问题,对白庙乡的“冷遇”是官场潜规则的“合法伤害”,对白庙乡的“热捧”是官场潜规则的“合法给予”,本来都在上级机关的“一念之间”,为何媒体的介入会变得如此迥异?
从传媒理论角度来看,媒体在社会利益调整和利益冲突中,应该是中立的。一方面,媒体应该听弱者声音,应该有扶助弱者的道德立场;另一方面,在面对冲突时,要有中立价值观,平等倾听各方声音,而不是仅仅替某一部分人说话。相对而言,这样一个中立价值观赋予了媒体能够更广泛参与社会生活的可能。从潜规则的“合法伤害”到“合法给予”,可以看出,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行使行政职权,关键不在于媒体和公众的态度,而首先要为行政权立规矩、严监管,使得冲动的行政权不因外界舆论影响而左右摇摆。换言之,如果没有为行政权立好规矩、落实监管,白庙乡得到官场潜规则的“合法给予”只能是个案的、暂时的、表面的,公众没丝毫理由高兴起来。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