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评论:我国数字贸易潜力需进一步释放

2024-12-24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从大热的国产3A游戏《黑神话:悟空》卖到多个国家,收获全球粉丝,到企业跨境直播带领海外客户“云参观”生产线、研发中心,展示品牌实力……今天的世界,已然在数字编织的网络中连为一体。

  与传统贸易不同,数字贸易兴起于数字技术发展的时代。借助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数字贸易弱化了传统贸易因时间和空间等因素造成的限制,降低了贸易参与主体的跨国交易成本及不确定性,让交易更加便捷高效。

  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贸易代表了全球贸易发展的新趋势,也当之无愧成为我国加快贸易强国建设的新引擎、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新高地。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2.13万亿元,跨境电商进出口1.88万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对数字贸易的发展路径进行了详细规划。近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发展数字贸易”作为明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顺应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趋势,加快释放数字贸易潜力,势在必行。

  发展数字贸易,我国具有诸多竞争优势。在数字基础设施上,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光纤和移动宽带网络,数据中心算力规模世界第二,其中超过25%属于智能算力;在数字产业生态上,依托于成熟的电商生态、多场景应用创新和强大的服务外包能力等,我国跨境电商和数字交付服务贸易规模稳居世界前列。

  不过也要看到,我国数字贸易仍存在进步空间。比如,从经营主体来看,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业务多集中在国内市场,对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远远不够。再有,在知识产权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方面存在不少制度短板。此外,数字贸易的对外开放水平、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也都有待提升。

  用好数字贸易这把“金钥匙”,需要发挥我国产业基础与市场空间等方面的优势。与此同时,辩证地看待短板,就是要看到其背后潜在的增长空间,通过完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尽快把短板补齐。

  强化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意见》围绕“政策”“主体”“开放”“合作”四个关键词,概括了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重点工作。其中,针对“开放”,专门提出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鼓励外商扩大数字领域投资等举措。

  打造数字引擎,整合优势资源,各地已经开始行动。在陕西西安,雁塔智算中心目前正在进行二期100P扩容,并入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在浙江杭州,今年9月举办的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积极与全球各国共享数字贸易新机遇,在参展企业、展览面积和展会成果等方面实现“翻番”。

  乘“数”而上,加“数”前行。未来,随着我国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依托数字贸易发展基础,持续深化数字贸易治理改革,数字贸易发展的驱动力将不断增强,数字中国、贸易强国建设的新阶段也将逐步开启。(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臧梦雅)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开放投稿,原创评论、理论文章可发至cepl#ce.cn(#改为@)。详见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征稿启事

 

相关文章:创新消费场景 拓展数字经济发展空间

     数实融合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刘江)
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中经评论:我国数字贸易潜力需进一步释放

2024年12月24日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从大热的国产3A游戏《黑神话:悟空》卖到多个国家,收获全球粉丝,到企业跨境直播带领海外客户“云参观”生产线、研发中心,展示品牌实力……今天的世界,已然在数字编织的网络中连为一体。

  与传统贸易不同,数字贸易兴起于数字技术发展的时代。借助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数字贸易弱化了传统贸易因时间和空间等因素造成的限制,降低了贸易参与主体的跨国交易成本及不确定性,让交易更加便捷高效。

  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贸易代表了全球贸易发展的新趋势,也当之无愧成为我国加快贸易强国建设的新引擎、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新高地。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2.13万亿元,跨境电商进出口1.88万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对数字贸易的发展路径进行了详细规划。近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发展数字贸易”作为明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顺应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趋势,加快释放数字贸易潜力,势在必行。

  发展数字贸易,我国具有诸多竞争优势。在数字基础设施上,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光纤和移动宽带网络,数据中心算力规模世界第二,其中超过25%属于智能算力;在数字产业生态上,依托于成熟的电商生态、多场景应用创新和强大的服务外包能力等,我国跨境电商和数字交付服务贸易规模稳居世界前列。

  不过也要看到,我国数字贸易仍存在进步空间。比如,从经营主体来看,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业务多集中在国内市场,对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远远不够。再有,在知识产权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方面存在不少制度短板。此外,数字贸易的对外开放水平、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也都有待提升。

  用好数字贸易这把“金钥匙”,需要发挥我国产业基础与市场空间等方面的优势。与此同时,辩证地看待短板,就是要看到其背后潜在的增长空间,通过完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尽快把短板补齐。

  强化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意见》围绕“政策”“主体”“开放”“合作”四个关键词,概括了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重点工作。其中,针对“开放”,专门提出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鼓励外商扩大数字领域投资等举措。

  打造数字引擎,整合优势资源,各地已经开始行动。在陕西西安,雁塔智算中心目前正在进行二期100P扩容,并入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在浙江杭州,今年9月举办的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积极与全球各国共享数字贸易新机遇,在参展企业、展览面积和展会成果等方面实现“翻番”。

  乘“数”而上,加“数”前行。未来,随着我国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依托数字贸易发展基础,持续深化数字贸易治理改革,数字贸易发展的驱动力将不断增强,数字中国、贸易强国建设的新阶段也将逐步开启。(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臧梦雅)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开放投稿,原创评论、理论文章可发至cepl#ce.cn(#改为@)。详见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征稿启事

 

相关文章:创新消费场景 拓展数字经济发展空间

     数实融合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刘江)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