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首提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居住证制度。国务院日前转发了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将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内涵却有天壤之别。前者因身份歧视和公民权利不平等广受诟病;后者却象征着公平、和谐和实打实的福利。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强调,外来人口与当地人口的权益差距主要在劳动就业、低保、医保、退休保障等方面,居住证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作为一张过渡性通行证,居住证让广州、上海、北京、东莞等地外来的凤凰飞过了户籍的藩篱,有枝可依。尽管二元户籍壁垒无法一步打破,但居住证给了权利一小片蜗居的空间。因此,十大城市的试点不仅在于另辟空间,给了新市民一个“安家”的理由,更在于一种权利的承诺。
现在的问题是,这份承诺只是“地方粮票”,换了地方就没法兑现。韩德云称,“政策区别如此大,比如拿到北京居住证的人到了上海却不管用,仍然很难享受居住证带来的保障,成了变相的暂住证。”
因此,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统一准入的居住证制度,成为户籍改革的必经之路。而要和暂住证彻底划清界限,改头又换面,那就必须在权利分配上一碗水端平。地方政府要考虑的是,如何把居住证变成便利和福利的通行证,而不是穿新鞋走老路,延续流动人口管理的套路甚至“对敌斗争”的旧思维。
全国一张证,成败的关键不仅在中央的决心,更在于地方政府配套改革的魄力。譬如,某些特大城市居住证只针对学历较高的高端人才或在当地拥有商品房产权者办理,在房价高企的今天,此举无疑堵住了农民工,乃至许多精英的进城之路,更有为泡沫四溢的楼市托市之嫌。
一张证背后是一筐子权利,一揽子配套工程。中央全国一盘棋自有深意,就在于居住证还原了户籍的本意,它是一种人口登记制度,而不是“身份”、权利歧视和等级制度。如果这一精神真正实现,我国的户籍改革就能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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