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劳模们“体面劳动”,劳动光荣才更有意义

2010年05月03日 08:11   来源:红网   刘纯银

  30日,武汉市硚口区5名模范环卫工的大幅肖像,出现在汉口中山大道武胜路闹市区街头,引得行人争相观看。据了解,模范环卫工大幅肖像集体“荣登”闹市区灯箱广告,在全国尚属首创。(5月1日人民网)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劳动者不仅成为国家的主人,且在不同时期涌现出了千千万万个劳动模范。从吃苦耐劳的掏粪工时传祥、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铁人”王进喜,到摘取科学皇冠明珠的陈景润、“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再到新世纪技术型工人的代表包起帆、许振超……不一样的工作,一样的奉献,阐释着不同时期劳动的含义和魅力,鼓舞着全国人民奋发有为,为共和国再创辉煌。可以说,他们不愧为民族的精英、国家的栋梁、社会的中坚、人民的楷模。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也十分关心劳模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先后出台了提高劳模退休金、对劳模进行奖励、保障劳模就业、安排劳模体检和休养的政策等,这对弘扬劳模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建设举足轻重。

  然而,当前仍有不少劳模是“苦行僧”。这不,仅北京市12117名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中,就有33.6%的在职劳模收入低于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4.6%的离退休劳模低于北京市平均基本养老金。在全部劳模中,有74.05%的劳模身患疾病或残疾,很多劳模由于收入偏低和医药费支出较大,普遍存在生活困难现象。正如全国人大代表、河南新乡医学院教授和瑞芝说,劳模健康状况堪忧,与长期工作负荷过重、生活节奏紧张、精神压力大有直接关系。

  为此,北京市关阔山等人大代表建议,政府尽快建立生活困难劳模帮扶长效机制,将在职劳模收入补足到本市月平均工资水平,退休劳模收入补足到本地区退休职工平均养老金水平。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总工会主席李志斌也曾呼吁:“劳模要善待自己,社会要真心理解,组织应主动关怀。”

  笔者认为:不管是哪一级劳模,他们曾为国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是社会永远的财富。劳模的社会价值,绝不仅仅在于他们一年干了几年的活儿、经手多少笔业务未出差错,更在于他们用优秀的业绩提升“劳动光荣”的内涵,激励着各界劳动者创造美好生活。但因种种原因,一些劳模、特别是一些退休的生活发生了困难,有的不能正常领到退休金,有的未参加医保,还有的为生活和看病难而犯愁。尽管劳模能体谅国家的困难,始终节俭忍耐,但他们心里难免会有一些想法。有的甚至觉得政府和社会把他们给忘了,有着人走茶凉的伤感。要知道:适当提高劳模待遇不仅是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更体现着党和政府对劳模的牵挂之情,说明社会没有忘记劳模,时刻还惦记着劳模,这让劳模在感到欣慰、自豪的同时,更加激励他们今后干得更好。

  劳模只讲奉献,这反映了他的一种思想境界;但如果社会长期在他的奉献和得到的回报之间不平衡,反差过大,劳模精神的效应就会差。如果人们觉得劳模只是“苦行僧”代名词,那人们可能不会向劳模学习或看齐。所以,各级党委政府不仅要宣传劳模,把劳模精神弘扬出去,更要关心劳模,爱护劳模,帮助劳模。让劳模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所乐。让劳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关爱、工会组织的温暖。关心劳模,提高劳模待遇是对人们尊敬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一种激励,推动社会方方面面关爱劳模,以劳模的精神投身经济建设。同时,对劳模的关心不仅是对劳动者的尊重,更是对劳动的尊重,是对人类历史和文明的尊重。更何况,劳模们贡献巨大,他们也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爱戴,也理应得到较好的生产生活保障。只有让劳模们实现“体面劳动”,不再为生活担忧了,才有利于弘扬劳模精神。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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