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广东揭阳惠来县岐石镇坑仔小学学生在接种乙肝疫苗后,46名学生出现头晕、恶心、乏力等症状。省、市、县三级卫生部门23日联合召开发布会,初步认为“该事件属疑似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引起,基本排除与乙肝疫苗有关”。在场媒体都认为调查组的结论草率,通报内容多处没有事实依据,甚至部分内容失实。
应当承认,与以往一些公权力部门面对危机的迟滞相比,广东卫生行政部门“闻风而动”展开快速调查,体现出处理危机的良好姿态。遗憾的是,这种姿态的背后,缺乏足够的行政理性和彻查诚意。在药监局的取样化验结果尚未出来时,就迫不及待地抛出结论,让人体会更多的是卫生部门平息事态的急切心情,而缺乏“为生命负责”的严肃与审慎。
在疫苗事件频繁牵动大众敏感神经的背景下,卫生部门想尽快平息事件的舆论影响情有可原,但前提是必须确保调查的公正性,结论更应经得起检验。然而,我们从此次调查中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首先,调查缺乏最基本的信息收集与取证,而近乎一种书面化的逻辑推演。例如,对其中至为关键的“乙肝疫苗是否合格”问题,调查组仅依据乙肝疫苗来源渠道正规、有卫生部签发的合格证,以及疫苗流通环节符合冷链标准要求,就推演出疫苗合格的结论,而对记者提出的是否查阅疫苗运输保存记录、记录是否正常、能否公布相关调查等实质性问题,却用沉默相对。
不仅如此,术语性的调查结论,更让人感到此次调查的目的已经异化。或是出于对自己的不信任,调查组在结论公布上可谓煞费苦心、滴水不漏,从“初步”认定到“疑似”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再到“基本排除与乙肝疫苗有关”,一种留有余地的措辞早将有关责任推脱干净;同时,对于所谓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以及“群发性癔症”,极尽医学专长,而对其中的原理特别是具体调查过程却缺乏基本的通俗表达,让公众如坠云雾。
就是这样一个调查草率而措辞讲究的结论,被行政部门当做平息舆情的“救命稻草”,第一时间上了卫生厅的网站,并将该事件解读为“一场大虚惊”。诸多信息表明,卫生部门在调查之初,就没有摆正调查行为的公益性目的,而是当做危机应对的暂时性举措。人命关天的大事,就这样遭遇行政部门的应急化处理,调查失去了对生命利益的基本体察,公权部门自身的公信力自然也就无以附体。
作为一种信息收集和处理活动,调查是政府部门查清事实、还原真相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法律行为,后果涉及相对人利益以及政府自身信誉。而在近年来诸多公共事件中,政府部门的调查结论屡被质疑,程序的偏失和结果的轻率加深了个别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危机。而要避免这种危机,当首先回归行政调查的正当目的,以还原真相、追究正义为根本。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