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离奇死亡的“暗区”

2010年04月21日 07:54   来源:红网   薛克智

  最近媒体频繁曝光离奇命案,举世瞩目。根据网友不完全统计,媒体公开披露的类似案件已有二十余桩,且桩桩皆可生动地予以命名,不妨罗列如下:云南“躲猫猫死”,“睡梦死”,“洗澡死”,“鞋带自缢死”;江西“摔跤死”,“做梦死”;内蒙古:“递纸死”,“妊娠死”......最近又爆出一种新死法,被名之为“抠粉刺死”:2009年11月,在押嫌疑人于维平死在威海市乳山看守所。家人在查看尸体时发现胸部有小洞,当时被警方告知是抠掉的粉刺。尸检结果显示,死者遭遇“针类锐器反复刺戳胸部致心脏破裂,心包腔积血致心脏压塞死亡”。这些离奇命案频发,令人忧心忡忡,甚或感到恐怖。

  一些地方的公权力机关在应对这些离奇命案时,大多采取了息事宁人的处置方式,显得颇为“明智”,但社会真相被遮蔽,社会正义遭受重创。而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受众未必是利益直接相关者,既可能在关注度上产生“审美疲劳”,也不排除会患上“良知麻痹症”。

  镌刻于美国波士顿犹太人被屠杀纪念碑碑文里的马丁·尼莫拉牧师的短诗,可谓闻名遐迩——“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这段话,我们时常引用,以警示国人不要在大是大非面前噤若寒蝉,明哲保身。

  当然,敢于为公平正义直言,也可能付出非常代价。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句公道话,即遭到多疑的汉武帝和一群阿谀无道的宠幸的围攻,结果被以“诬上”和“沮贰师”的恶名处以死刑,后经司马迁自己的申请改为宫刑。司马迁《报任安书》曰:“今仆不幸,蚤失二亲,无兄弟之亲,独身孤立,少卿视仆于妻子何如哉?且勇者不必死节,怯夫慕义,何处不勉焉!仆虽怯耎欲苟活,亦颇识去就之分矣,何至自湛溺累绁之辱哉!且夫臧获婢妾犹能引决,况若仆之不得已乎!所以隐忍苟活,函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这种屈辱的日子多么难挨也得忍着,就是为了将《史记》写完,这点“私心”一了,死而无憾矣。纵观古今,世道波谲云诡之处颇多,要有尊严地活着,要有尊严地说出真话,着实不易。

  在离奇死亡事件中,别有用心的公权力操纵者无疑是可恶的,而在死者家属那里,除了存在诸如“家属可能被糊弄,可能因山高路远而息事宁人,某种情况下还可能被善后条件打动”(参见刘洪波《“交代”不等于真相与正义》,4月19日《南方都市报》)等问题,也可能存在其他更加复杂或隐秘的情况,毕竟民众在公权力面前是弱势的。无论如何,死得不明不白,无疑可视为“冤死”。在国人的传统伦理关系中,人是有亲疏远近的。如果死者家属为利所惑而自觉不自觉地选择无视真相、得过且过,那么,是否可以说,在这样的死亡事件中,公权力操纵者与死者的家属已共谋为恶了呢?这对人伦道德的杀伤力太可怕了。

  马克思在致卢格的信中说:“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并且和人性是不相容的。兽性的关系只能靠兽性来维持。”这强调了民主制度与人性状况的密切关联。为了公平正义,为了社会进步,我们必须对现实社会中一切违背人性发展的、不尊重人的现象进行反思和超越。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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