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寄予厚望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收入新政”)目前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再次上报国务院。“这一次是被退回了,还需要修改。”3月18日,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一位人士向记者证实。
我注意到,尽管收入新政还笼罩在迷雾之中,但具体内容已然有迹可循。据介绍,该收入新政版本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增加对低收入居民的扶持;三是提高工资性收入;四是通过税收手段主要是个人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其中个税调整的一个最大突破就是确定了一个方向:个人所得税将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也就是说,收入新政的四个部分无不涉及以草根民众为主体的公众利益。
报道称,上述收入新政文件发端于2004年,在2007年至2009年间前后举行了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却始终未能与公众见面。我把它看成是炒不熟不能吃的“夹生饭”。多次参与收入新政征求意见的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表示,收入分配改革牵涉到各种利益博弈,这是其迟迟未出台最大原因。而在我看来,民众是其中占比最大的利益攸关方,新政制定自始至终,他们都有权参与关乎切身利益的讨论博弈,他们的合理诉求和利益关切理所当然应当在新政中有所体现。收入新政之所以“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不出来”,民众缺席被排除在外不能不说是重要原因。
事实亦然。对于正在讨论中的新方案,不少专家学者颇有争议。他们不满意者包括,新收入方案虽然强调要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收入比重,但却未设定任何定量指标,也未设立基尼系数具体目标。在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上,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已经上升至目前的0.47,大大超过了国际上0.40的警戒线。一位不愿具名专家直言不讳:“发改委不可能搞出操作性很强的细则性方案。”“毕竟,该方案由包括发改委在内的八个部委会商之后共同形成,很多东西只能是原则性的。”我承认,方案始终未能与公众见面,固然有多部门意见须要协调导致一推再推,但我更须要说,方案由代表既得利益集团的官员们制定,利益博弈和此消彼长心理客观上决定他们不会过多地关注民众利益,更不会向自身利益或所代表的利益集团开刀,尤其是于操作层面上让民众利益得以量化突破,此其一;其二,假如6次征求意见博弈过程均有民众参与,或通过其他方式充分吸收民众意见,我看恐怕就未必会导致6次马拉松提交通不过的尴尬结果了。因为假如有公众参加博弈,对于“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收入比重却未设定任何定量指标”、“很多东西只能是原则性”,公众肯定一开始就不会答应。换言之,假如有公众参与博弈,要么是方案流产胎死腹中,要么是加快推进方案出台,无论如何,分配新政的命运不至于落得3年间6提6未果的命运。
2003年被看成是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起点。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实认为,此轮改革整体思路大体上可以概括为“提低、扩中、调高”,即: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且通过财税政策对高收入群体进行二次调节。目前的政策如果说在“提低”方面有切实成效的话,“扩中”和“调高”则乏善可陈。我认同学者观点,政策很难在“扩中”方面直接发挥作用,政府很难从行政上直接介入,甚或可能要持续一二十年。然而,我不禁请问:为什么在“调高”这个政府本应大有作为的领域,迄今也未有大的突破作为?为什么公众最为关注的物业税和遗产税至今无有下文?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表示,收入新政在“调高”方面至少有两件事情可以做:一是解决公务员收入过高,二是解决国有垄断行业收入过高。我再请问:可以做的事情为什么不做?其实答案大家都心知肚明,一言蔽之:利益调整阻力大!换言之,革既得利益者既得利益的“命”,他们能答应吗?他们会从我做起吗?
我承认,收入分配改革涉及诸多利益的根本性调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当然要慎之又慎,绝非可以短期内草草完成。然而须要强调的是,这绝不是收入分配改革久拖不决马拉松打太极的天然理由,而是亟待公众参与博弈推动提速的强烈信号。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