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表示,我国要逐步实施高校的分类入学考试,今后全国本科、专科一起考试的制度要改变。在全国只举行本科统考,把专科考试权下放到省级,把本专科入学考试分开。还要探索高水平大学联考,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办法。今后高考的成绩是作为一个重要的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要把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实行多元录取的机制。(3月13日《重庆商报》)
本科全国统考,专科、高职考试权下放到省里,让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应该说,这种多元化高考改革思路值得肯定。但是,如果考生参加本科统考,没有被本科院校录取,怎么办?是让他们再参加省里组织的专科考试,还是从本科统考中划定专科录取分数线呢?如果是前者,无疑会增加这部分学生的考试负担。如果是后者,专科分数线如何划定也是一个问题。因此,我们在实行本专科考试分离改革时,对这些细节问题应该做出周到的制度安排。
高考制度恢复30多年以来,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人才。这些人才已经成为国家建设事业的生力军。尽管有人呼吁“取消高考”,但在更好的选拔机制建立前,仅仅因为高考在发展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就把它彻底抛弃,并不现实。
现行的高考制度确实存在一些缺陷,以分数论英雄也不是教育的本意。对“一考定终身”的现行高考制度进行改革,确有必要。把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实行多元录取的机制,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改变一考定终身的传统高考模式。但在高考改革实施过程中,也要注重配套制度建设,完善高考评价机制,避免高考招录环节腐败,最大限度维护教育公平与考生利益。
比如,由于城乡发展、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村孩子接受现代教育技术与新生事物的机会相对较少,如果学业水平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计入高考总分,农村孩子在这方面的得分机会可能会相对较少,容易造成新的教育不公。这个问题不容忽视。
同时,招生腐败,“分数不够钱来凑”的情况也必须重视。把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其公信度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对学业水平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制定明确合理、易于操作的评价标准,让相关评价在量化、公开的尺度下进行,避免因评价标准模糊、程序不透明,滋生腐败隐患,造成教育不公。这既是对手握高考评价大权的评价者的严峻考验,也是对高考改革制度设计公平合理性的考验。
因此,高考制度到底怎么改,值得探讨与反思。如果高考招生改革朝着维护教育公平、利于人才培养的方向发展,如果高考招生改革抛弃急功近利思维,循序渐进、谨慎操作,不急于求成,如果高考改革相关程序放到阳光下暴晒,高考招生改革的诚信与公正必将逐步被社会认可。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