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为了切实减轻各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广东省财政厅、物价局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减免缓征部分企业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小型微型企业、外经贸企业等四类企业减免缓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动为企业减负,无疑是一个政策利好。特别是在当前的语境之下,为小微企业、外经贸企业减负尤显急迫。从经济统计数据来看,自一季度以来,尽管有充分心理预期,但广东经济增幅下滑还是出乎意料,所涉四类企业更是负重前行。而这几类企业是吸收就业的大户,为他们减负便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稳增长的重要前提。
除此之外,近年来,行政事业性收费屡屡成为众矢之的,呼吁减免的声音也愈见增多。整体分析,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在一些地方,越权立项、无证收费,任意扩大收费范围、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普遍存在,公众及企业压力过大、普存抱怨;其二,因为缺乏必要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领域成为权力寻租“重灾区”,借机私设小金库、官员自肥腰包的新闻时见报端。
通过政策挖潜,为民生减负值得激赏。不过,据以往经验来看,行政事业性收费治理“剪不断,理还乱”,常常陷入“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泥淖,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持之以恒、束之以规。或是鉴于此,《通知》也明确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向社会公布对上述四类企业减免缓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使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收费优惠政策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可以想见,通过减免部分“费负”,企业会轻装上阵,也会给社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从这个角度来看,挖潜仍需继续,进一步明确项目、标准和范围,对可能出现的规避行为也要敲警钟打“预防针”。这也符合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此,方能让政策扎实落地。
(责任编辑:武晓娟)